在美國,一個合格的可終止權益財產(QTIP)信托,也稱為婚姻QTIP信托,旨在為某人的配偶終身提供收入。未亡配偶從信托中的資產中獲得收入。一般來說,尚存配偶無權使用信托中的本金或財產。當尚存配偶去世時,信托財產的所有權轉移...
在美國,一個合格的可終止權益財產(QTIP)信托,也稱為婚姻QTIP信托,旨在為某人的配偶終身提供收入。未亡配偶從信托中的資產中獲得收入。一般來說,尚存配偶無權使用信托中的本金或財產。當尚存配偶去世時,信托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信托中指定的受益人。

在美國,QTIP信托也可以稱為婚姻QTIP信托信托財產有資格享受婚姻扣除。這意味著,當第一個配偶去世時,信托財產的價值將不受州和聯邦遺產稅的影響。遺產稅只延期征收。QTIP信托資產受第二個配偶去世時的遺產稅。國稅局和不同的州對QTIP信托的形式和文件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信托文件措辭上的一個小錯誤可能無效。如果信托被裁定無效,信托中的資產可能要繳納遺產稅。國稅局的規定和州法律可能會發生變化。律師在設立QTIP信托時,應始終審查現行的州和聯邦法律。設立QTIP信托通常是為了確保財產轉移給受益人通常情況下,受益人是夫妻雙方的子女,或第一配偶在前一段婚姻中的子女。例如,丈夫設立一個QTIP信托,在第二任妻子去世時為其提供收入。丈夫將第一次婚姻中的子女列為受益人第二任妻子獲得信托收入,如從信托中的股票中獲得的股息。妻子不能出售或轉讓股票。這就保證了妻子不能利用信托資產為新配偶、前妻的子女或新婚姻的子女帶來利益已故丈夫去世后,股票所有權從其第一次婚姻開始轉移給已故丈夫的子女。QTIP信托也保護資產不受未亡配偶債權人的影響。由于配偶不擁有信托中的資產,債權人不能對信托財產附加留置權。如果未亡配偶沒有處理金錢的經驗,也可以使用QTIP信托。信托中可以指定一個或多個受托人。受托人可以是設立信托的同一個律師,不同的律師,有經驗的財務顧問,銀行,家庭成員,朋友,甚至是尚存的配偶。這必須是一個負責任的人,因為受托人將控制QTIP信托。受托人有權決定如何使用信托資產。有時,信托收入不足以支持配偶的生活費用,如醫療費和生活費在這種情況下,受托人有權將部分信托資產分配給尚存的配偶。QTIP信托的缺點是建立和維護它們的成本。QTIP信托表格和文件必須由律師創建,他們通常會為這類工作收取費用。通常也會咨詢會計師,也可能會收取他的建議費。額外的費用會產生,因為當設立信托的人去世時,管理QTIP信托的受托人也會得到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