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違約是指一個擁有多個債務義務的借款人對其中一個債務違約,從而觸發同一貸款人持有的所有其他債務的自動違約。包括交叉違約準備金的情況在許多銀行并不少見,尤其是當銀行專門提供多個貸款和信貸額度時這種違約交叉...
交叉違約是指一個擁有多個債務義務的借款人對其中一個債務違約,從而觸發同一貸款人持有的所有其他債務的自動違約。包括交叉違約準備金的情況在許多銀行并不少見,尤其是當銀行專門提供多個貸款和信貸額度時這種違約交叉加速保護了貸款人的利益,在其他債務工具發生任何違約之前立即采取行動。

交叉違約是指具有多個債務義務的借款人對其中一個債務違約的規定,觸發同一貸款人持有的所有其他債務的自動違約。由于交叉違約條款非常普遍,它們通常包含在任何基本貸款合同的條款和條件中。但是,有些貸款人選擇不在貸款合同中加入任何類型的加速違約條款。作為一個理所當然的事項,在為個人或公司處理任何新貸款之前,貸款人通常會提請借款人注意該條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母公司對普通貸款人發放的貸款違約,交叉違約行為也適用于通過子公司獲得的貸款同時,子公司的債務違約也會導致向母公司發放的任何貸款違約,這是貸款人自行決定的。從這個角度來看,確保按時履行所有債務符合借款人的最大利益,或試圖在任何債務違約前與貸款人達成付款安排。雖然交叉違約契約確實保護貸款人的利益,該條款通常不會自動生效。由于試圖收回違約貸款所涉及的費用,貸款人可能會嘗試與借款人合作,以提出替代解決方案。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或無法與貸款人合作,以達成雙方同意的解決方案,交叉違約條款被調用,法律訴訟將在短時間內完成。一旦交叉違約條款被調用,借款人的追索權不太可能有很多選擇,根據單個貸款人所持貸款的規模和數量,拖欠貸款的費用可能會嚴重阻礙企業的經營;兩筆或兩筆以上貸款的集體違約也會嚴重損害公司的聲譽和資信評級,這使得企業很難在別處找到解決債務問題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