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堅定承諾發行一樣,最大努力發行是一種安排,即代理人同意代表所有人承擔出售證券的任務。但是,有一個關鍵的區別:在最大努力發行中,代理人不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出售,也不保證從合資公司獲得一定數額的收入,同時,代理人保...
與堅定承諾發行一樣,最大努力發行是一種安排,即代理人同意代表所有人承擔出售證券的任務。但是,有一個關鍵的區別:在最大努力發行中,代理人不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出售,也不保證從合資公司獲得一定數額的收入,同時,代理人保證盡合理努力出售發售,并將考慮客戶的最大利益

承諾盡最大努力提供服務的承銷代理通常包括投資銀行發行服務通常包括投資銀行。與發行公司合作,投資銀行將分析發行,研究與證券有一定關系的許多因素。這些因素可能包括對過去業績的回顧、市場目前的狀況,以及基于整體市場狀況的預期表現。這使得代理商能夠想出具體的策略來宣傳發行的可用性,設定通常被稱為"最佳詢價"的最低價格,并與感興趣的投資者協商以獲得可能的最佳價格

代理人同意代表其所有人以最大努力發售證券賣方和代理商都有一個優勢,即盡最大努力提供產品。對于代理商來說,有機會通過以盡可能好的價格銷售產品來獲得豐厚的傭金。從這個角度來看,代理人對銷售過程有很大的控制權。代理人可以自由拒絕可能達到最低價格的報價,但不符合代理人誠實地認為合理的資產價格的報價。追求最好的價格不僅在經濟上是有回報的,而且是一個在獲得最好的聲譽的代理人對客戶來說,銷售價格肯定有很多工作要做。對賣家來說,與一個有經驗的有能力的代理商合作,并盡最大努力提供服務也是一種積極的體驗。首先,我們知道代理商會以最優惠的價格出售。第二,賣方根本不必在促銷方面花太多的錢;代理商也會處理這些功能;第三,賣方可以放心,代理商不會僅僅為了完成交易而接受低價。事實上,代理商可能會放棄快速傭金的獎勵,以建議賣家將發售時間延長一段時間。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代理商有理由相信,在六個月或一年內,該產品將獲得更好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