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份信托契約是指在已有一筆貸款存在的情況下,根據房產價值發放的貸款。不動產貸款按其所附日期編號。例如,如果購房者獲得銀行貸款購買房屋,則該貸款被視為主要或第一份信托契約。如果買方后來獲得對同一財產的另一筆...
第二份信托契約是指在已有一筆貸款存在的情況下,根據房產價值發放的貸款。不動產貸款按其所附日期編號。例如,如果購房者獲得銀行貸款購買房屋,則該貸款被視為主要或第一份信托契約。如果買方后來獲得對同一財產的另一筆貸款,該筆貸款是第二份信托契約。第二份信托契約比第一份信托契約要低,而且第一份信托契約必須總是首先還清。因此,第二份信托契約被認為是有風險的,而且通常利率很高

第二份信托契據貸款人可能會考慮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風險。信托契約與抵押貸款非常相似。大多數情況下,當地法律規定借款人是否使用抵押貸款或信托工具為債務提供擔保。在美國,根據美國現行的不動產和破產法,由各州來確定是"抵押州"還是"信托州"。主要區別在于參與方的數量在抵押貸款的情況下,有兩個當事人:貸款人和借款人。在信托中,有三個當事人:貸款人、借款人和受托人,他們為所有人的利益持有財產所有權。大多數情況下,特別是通過銀行或其他大型實體協商達成的商業信托契約,受托人和貸款人是一樣的通常情況下,抵押貸款和信托的功能是不加區分的。信托契約最常見的用途是為購買房產提供資金。房屋的價格通常高于購房者的預付款,信托契約是一種本票,給予購房者一定的金額,這取決于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償還,并附有利息。然而,經常發生的情況是,貸款人愿意提供給買方的金額低于買方購買他想要的房子所需的金額。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可以申請第二份信托契約,第二份信托契約將填補購買價格與第一份信托契約中貸款金額之間的差額。借款人也可以申請第二份信托契約后來。對大多數人來說,房子是他們擁有的最大的一部分股權。用這部分股權貸款是一種釋放資金的方式,這些資金可用于維修或改善。有時,房產契據的資金也可用于與房屋完全無關的費用,就像償還其他債務或買車一樣,第二份信托契約通常比第一份信托契約有更嚴格的條件。這是因為貸款人面臨的風險更大,即資金可能永遠無法償還。信托例如,如果一個借款人破產,他的資產將被清算,第一個信托必須在第二個信托持有人收到任何付款之前全部付清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風險也是第二份信托契約貸款人會考慮的問題。如果借款人在第一份信托上違約,第一位所有人可以對該財產進行止贖。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所有次級留置權,包括任何第二份信托契約,第二份信托契約的所有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履行信托條款,但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訴訟通常沒有什么好處。即使法院判決借款人破產,也幾乎無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