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試圖推翻長期以來剝奪一代又一代非裔美國人權利的做法早在19世紀,南部各州的民主黨是第一個舉行白人初選的政黨,因為無論出于何種意圖和目的,南方各州都有一個政黨——民主黨——將非白人排除在白人初選投票之外也意味著一些州甚至將限制性的白人初選寫入法律,直接聲明他們是"有選擇性的包容性的"
在1890年至1944年間,美國南部一些州舉行了只有白人居民才能投票的初選。1923年,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開始看到有選擇性地進行包容性選舉結果,他們開始抗議,試圖挑戰他們背后的推理和限制。1923年,德克薩斯州通過了一項法律,明確禁止非裔美國公民在民主初選中投票。這個案件成為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開始集中抗議的基礎美國最高法院在1935年裁定,舉行白人初選是各州憲法權利范圍內的事。然而,9年后,一旦法官們認定孤立選舉侵犯了非白人選民的權利,這一裁決就被推翻了持不同意見的法官回顧了史密斯訴奧爾賴特案,該案推翻了種族隔離制度,特別是在投票中,對婦女和黑人的所有主要形式的歧視,包括種族隔離,都被宣布為非法1964年民權法案。基本上,這項法案結束了在工作場所、學校和為公眾服務的設施中的合法種族隔離。它還阻止了各州不平等地確定選民及其申請。但這并不意味著歧視和種族隔離結束了,只意味著他們沒有為了保證立法的所有部分都能得到支持,國會聲稱它有權根據憲法的幾個部分通過立法,例如第十四和第十五修正案以及第一條
國會聲稱有權根據《美國憲法》的幾個部分通過有關投票權的反歧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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