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麗特·塔布曼出生于1820年左右,是一名奴隸出身的激進分子和地下鐵路列車長。她帶領300多名奴隸從南方的奴隸奴役到北方的自由。她花了大約10年的時間幫助奴隸逃離主人,據估計,她一共出動了19次哈麗特·塔布曼出生在馬...
哈麗特·塔布曼出生于1820年左右,是一名奴隸出身的激進分子和地下鐵路列車長。她帶領300多名奴隸從南方的奴隸奴役到北方的自由。她花了大約10年的時間幫助奴隸逃離主人,據估計,她一共出動了19次哈麗特·塔布曼出生在馬里蘭州的奴隸制度中。她在大約五六歲時成為一名家庭傭人。大約在12或13歲時,她就開始在奴隸主的田里干活。甚至在很小的時候,塔布曼就在奴隸主的手上受苦,經常忍受毆打。哈麗特·塔布曼表現出一種渴望在早期幫助別人。當她還是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時,她試圖保護一個奴隸同伴免受監工的傷害,她站在門口阻止監工接近另一個奴隸。監工撿起一個2磅(907.18克)重的東西扔到另一個奴隸身上,不見了,打中了塔布曼的頭。這個打擊已經夠嚴重的了后來她常常在最不合時宜的時候陷入深度睡眠。她還患有癲癇和嚴重的頭痛。1844年,塔布曼嫁給了一個名叫約翰·塔布曼的男人,他是一個自由的黑人。這就是她為什么得到塔布曼的名字,因為她出生于阿拉明塔·羅斯。她在某個時候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哈麗特,希望以她母親的名字命名。1849年,哈麗特·塔布曼擔心自己會被賣掉,所以她決定逃跑,逃到賓夕法尼亞州的費城。一到那里,她就不再簡單地繼續生活,而是決定回去幫助其他奴隸逃跑。她工作了大約一年,攢錢,然后又回去了不幸的是,哈麗特·塔布曼沒有和丈夫團聚。在她第三次回來的路上,她發現丈夫已經再婚了然而,塔布曼并沒有因此阻止她為其他奴隸尋求自由。她繼續返回南方幫助其他奴隸逃跑,直到1960年,她甚至救了自己的父母,那時他們已經70多歲了。塔布曼的逃跑計劃從來都不是簡單的或者考慮不周的。她有時會用奴隸主的馬和馬車來完成部分旅程,而且她經常在星期六離開,因為丟失的奴隸信息要到星期一才能登上報紙。她帶著一種藥物,用來安撫哭泣的嬰兒,她很聰明,如果在路上遇到打獵奴隸的人,她會掉頭往南走。據說哈里特帶著一把槍,用來威脅那些害怕或累得想回去的奴隸。她告訴他們,他們要么自由,要么死去。哈麗特·塔布曼也善于躲避抓捕。有一次,她看到一張海報,上面寫著她是文盲,顯然她不是。為了愚弄奴隸獵人,她坐下來開始看書。她的計劃成功了,她沒有被發現。塔布曼的英勇行為并沒有因為幫助奴隸逃跑而停止。她在內戰期間加入了聯邦軍,幫助烹調和護理受傷的士兵。最后,她成為了一名偵察兵,帶領武裝部隊參加了Combahee河探險隊,解救了數百名奴隸。戰后,塔布曼回到紐約,在那里工作和照顧年邁的父母,積極參加婦女選舉權運動,于1913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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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9-0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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