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事件導致另一個事件的想法在你進行爭論時可能是一個邏輯上的錯誤。如果你曾經參加過批判性思維課程,你可能會認為這是拉丁語短語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或者你可能聽過一些被稱為post hoc論點或評論的東西。拉...
一個事件導致另一個事件的想法在你進行爭論時可能是一個邏輯上的錯誤。如果你曾經參加過批判性思維課程,你可能會認為這是拉丁語短語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或者你可能聽過一些被稱為post hoc論點或評論的東西。拉丁語的意思是"在這之后,因此,由這引起的",這種因果關系的確定,也被稱為假原因或巧合相關性,被認為是一種邏輯謬誤。

后hoc ergo propter hoc是一種邏輯謬誤,它指出,既然一個事件接著另一個事件,那么第一個事件必然導致另一個事件,比如說,喝水會致癌。事后假設很容易,而且并不總是基于不合邏輯的思維模式。如果你的小狗第一次聽到焰火,他就躲在床下,你可能會認為煙火會嚇到小狗。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真的。在你認為煙火是狗狗恐懼的直接原因之前,你必須測試它幾次。此外,僅僅因為小狗第一次聽到煙花爆竹時害怕煙花,并不意味著它會一直害怕煙花,尤其是如果你訓練他不介意聲音的話。

假設某個特定事件是由于另一個事件而發生的,比如小狗,當聽到煙花爆竹聲時,他躲在床下害怕煙花,這是一個例子。此外,有時人們會用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進行跳躍你可能會想:"如果我今年不放煙花,小狗就不會害怕了。"這不是完全正確的:小狗可能會害怕很多與煙花無關的事情。即使煙花確實是狗狗恐懼的原因之一,但它們并不是唯一的原因,而且汽車也會適得其反,砰的一聲關上門或有人喊叫,可能會再次發現小狗躲在床下。事后行為的基本結構是:事件a發生,然后事件B。因此,事件a必須引起事件B。最后,如果我不想事件B再次發生,我會避免事件A。我們可以用這個謬論來證明一個非常有力的例子,即飲用水可能會導致癌癥。我們可能會查看所有癌癥患者的數據,發現他們一生中至少喝過一杯水。使用事后分析法,然后我們假設飲用水會導致癌癥。你可以看到其中固有的問題,因為很多喝水的人不會得癌癥。僅僅因為某些事情發生并不意味著它與以后發生的事情有任何關系。另一方面,如果你想糾正這個謬論,你可以在一個事件和另一個事件之間建立一個關聯,或者能夠通過大量的例子來證明原因。當艾琳·布羅科維奇(Erin Brokovich)控告加州的太平洋燃氣電力公司(Pacific Gas&Electric Company)允許居民住在被六價鉻污染的水源(他們使用的水源)附近時,有一個明顯的相關性,即那里出現的癌癥病例的數量,即飲用含有六價鉻的水會增加患癌癥的風險。并非所有飲用或沐浴在水中的人都有癌癥,但大量的病例有助于建立飲用受污染的水與癌癥高風險之間的關系。此外,布羅科維奇和愛德華·梅斯利能夠利用科學數據來加強他們的論點最后,布羅科維奇的論據勝出,因為這不是一個簡單的事后的ergo-proper-hoc假設,它不僅僅是"a導致B",而是基于大量證據,證明a和B之間存在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