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從事危險化學品的行業征收超募基金稅,建立超級基金的法律是《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CERCLA)。CERCLA是為直接應對愛河運河災難而制定的,它確實在清理有害環境的泄漏物方面突破了一些繁文縟節,因為政府有權立即采取行動,并在任何私人公司的經營場所內運作。最初為超級基金籌集的資金約為15億美元。現在,超級基金的資金約為85億美元。這些資金仍在信托基金中,因此,在他們需要災難性的化學物質排放之前,就可以從他們身上賺到錢。然而,環保主義者說,這些資金不足以應對大規模的環境災難,一場這樣的災難很可能會耗盡資金。由于超級基金相對貧乏,美國政府經常要求公司在財務上負責清理有害物質。不合規的公司可能會因為延遲清理而被處以重罰然而,如果一家公司缺乏足夠的資源來清理漏油并宣布破產,政府是否下令該公司進行清理無關緊要。在這一點上,政府必須介入并采取行動,以保護環境,生活在那里的人和動物不會再接觸到有毒物質。環境保護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于1970年成立,下令進行清理和維持超級基金。超級基金和《環境保護法》確實進行了一些成功的清理,但環保人士仍然擔心美國沒有準備好應對類似俄羅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泄漏等重大化學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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