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妥昔單抗對類風濕性關節炎有幫助當首次治療CD20陽性、葉狀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或低度淋巴瘤時,初始方案為375 mg/m2,在每個化療周期的第一天靜脈給藥,最多8個療程。對于彌漫性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應使用相同的方案。如果患者對治療有完全或部分反應,每周維持8周,以利妥昔單抗為單藥,治療復發或持續的CD20陽性低度或葉狀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時,利妥昔單抗劑量為375毫克/平方米,每周一次,持續4至8周。同樣情況下的再治療只需要在相同劑量水平下每周進行4次治療。當使用藥物補充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化療時,建議的劑量有所不同。相同利妥昔單抗劑量為375毫克/平方米應在開始氟達拉濱和環磷酰胺化療的前一天給予,第二周期和第六周期化療的第一天需要更高劑量的500毫克/平方米。對于中重度到重度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如果至少一種腫瘤壞死因子(TNF)激動劑治療沒有充分反應,可以使用聯合藥物治療。除了使用甲氨蝶呤,1000毫克/平方米美羅華mg劑量每周1次,連續2周,后續療程根據患者反應,每24周考慮一次,不早于每16周進行一次再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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