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虧協議是一種付款協議,有時在出售公司時使用。在盈虧協議下,賣方預先收到一部分購買價格,并隨著時間的推移獲得額外資金。盈虧條款被寫入銷售合同中,收益可以用多種不同的方式來組織。因為盈利是很復雜的,當他們被構建以...
盈虧協議是一種付款協議,有時在出售公司時使用。在盈虧協議下,賣方預先收到一部分購買價格,并隨著時間的推移獲得額外資金。盈虧條款被寫入銷售合同中,收益可以用多種不同的方式來組織。因為盈利是很復雜的,當他們被構建以確保買賣雙方都能得到協議的良好服務時,通常會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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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公司達成這樣的協議是因為對被收購公司的價值存在爭議。買方可能不想付款由于擔心公司可能達不到預期的效果而預先支付的全部購買價格。根據盈利協議,買方可能會在出售時支付購買價格的80%,剩余的20%在五年內支付。通常,協議的結構要求公司達到一定的里程碑才能實現盈利,而盈利通常是以毛利潤的百分比來組織的。例如,協議可能會規定,公司需要在盈利發生之前賺一筆固定的錢,而這些付款將構成毛利潤的百分之五。毛利潤被用來衡量業績,而不是凈利潤,以避免對可能被用來減少支出金額的費用的操縱的擔憂。協議還可能包括一個條款,規定賣方需要留在公司。對于一些賣方來說,這是可能是一個很難履行的條款,因為他們可能想掙脫公司去追求其他事情,或者他們可能對買家的管理風格感到沮喪盡管賣方仍留在公司,但他們通常對公司的政策沒有影響力或控制權,如果公司在新業主的帶領下徹底改變方向,他們可能會變得沮喪。對買家來說,建立盈利機制可以降低購買的風險。尤其是在市場火爆的時候,這可能會使公司價值過高,而為一家公司支付過高的潛在風險是一個非常現實的風險。通過根據公司未來的業績制定付款計劃,買家可以保護自己不受不明智的購買決定的影響。另一方面,賣家,因為如果協議結構良好,公司業績強勁,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可以從銷售中獲得更多的收益。但是,如果公司業績不佳,賣方也會面臨無法獲得全部購買價格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