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第一場血,比以往時候來得更早一些”、“證監會怕大家不熟悉新規則,第一天就給普及一下”、“我想去交易所上班,拿一樣的工資才上半天班,求介紹工作”……1月4日是2016年首個交易日,滬深兩市暴跌并觸發熔斷機制,上演千股跌停,股市哀鴻遍野,提前結束交易。于是,段子手們輪番登場,調侃A股熔斷機制“測試”成功。

熔斷機制是什么?
所謂熔斷機制,簡單來說,就是指在股票交易中,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水平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的機制。
熔斷機制的作用
1.預警提示作用
當觸發熔斷機制是,其實是給市場一個強烈的信號,表示市場正在經歷極端單邊行情,使他們都意識到后面的交易將是一種什么狀態,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從而使交易風險不會在無任何征兆的情況下突然發生。
2.贏得時間
為控制交易風險贏得思考時間和操作時間。由于在市場波動達到達熔斷點時,會有一段時間暫停交易,這足以讓交易者有充裕的時間考慮風險管理的辦法和在恢復交易之后將體現自己操作意愿的交易指令下達到交易所內供計算主機撮合成交。
3.消除流動性下降
由于大量的買盤(或賣盤)的堵塞會延遲行情的正常顯示,從而產生陳舊性價格,這時人們所看到的價格實際上是上一個時刻的價格,按此價格申報交易必不能成交;不成交指令不斷地大量進入交易系統將造成更嚴重的交易堵塞,使數據的顯示更加滯后。有了熔斷期,可以消除交易系統的指令堵塞現象,消除陳舊性價格,保證交易的暢通。
4.提供保障
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當異常波動的極端行情出現時,沒有熔斷機制的市場會橫沖直撞,通常情況下需要數月甚至一年的波幅在頃刻之間完成,這會讓打錯方向的交易者一個措手不及,一倍甚至數倍于交易保證金的賬戶被迅速打穿,這將增加結算難度和帶來數不清的糾紛。
熔斷機制并非是萬能的
1月7日晚間,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上交所、深交所及中金所決定于1月8日起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為市場提供“冷靜期”,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匆忙決策,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熔斷機制不是市場大跌的主因,但從近兩次實際熔斷情況看,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1.熔斷與漲跌停板功能相近,有疊床架屋之嫌
對于熔斷機制來說,最大的詬病是在已有10%漲跌停板這一“熔而不斷”的基礎上,人為加上5%和7%兩檔熔斷夾層,屬于畫蛇添足。
2.熔斷閾值設置并不合理
據統計,2015年全年,滬深300指數有15次漲跌幅度超過5%,而在萬億杠桿資金并未清除、經濟持續下行以及注冊制推出的預期下,2016年股市仍會振蕩前行,預計未來市場大幅波動更加密集,觸及熔斷閾值的次數會更多。在這種情況下,過低的熔斷閾值如同給市場戴上緊箍咒,頻繁中斷交易一方面會干擾投資者預期,從而妨礙市場效率,影響市場微觀的價格發現功能,另一方面在熔斷后流動性的迅速喪失會導致市場陷入停滯,而這恰恰是股災中連續循環下跌最重要的推手。
3.熔斷設計并未考慮期現貨聯動的影響
我國的熔斷是以滬深300指數為參考標的。也就是說,只有當滬深300指數達到相應閾值后,才會觸發熔斷。此時,三大交易所對應的其他期現貨品種同時停止交易。在這種制度下,滬深300指數和滬深300股指期貨能夠很好地對應起來,但包括上證50、中證500在內的指數和期貨產品并未相互對應。在實際運行中,1月4日的股市下跌主要由中小市值股票所引導,而中證500指數在第一檔熔斷前跌幅已達到6.39%,相應的股指期貨也已跌停。中小盤股票流動性的缺失將拋壓傳導到大市值藍籌股上——這在熔斷15分鐘后表現得淋漓盡致,致使上證50和滬深300股指期貨承壓,相應大盤藍籌股紛紛跳水。最終,滬深300指數在很短的時間內跌幅就達到7%的熔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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