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寺人那些事兒
本年熱播的《延禧攻略》,講述了宮女當作長為貴妃的奮斗史。劇中除了列位妃嬪,也有幾位寺人,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出身悲苦、隱忍狡詐的小寺人袁春望,處事圓滑、八面見光的大寺人李玉,忠心護本家兒、妄想小財的寺人小全子,處事謹嚴、固守本職的內務府管事寺人吳書來……
可以說,宮廷幾乎是女性的宿世界,男性只有皇帝、未當作年的皇子、太醫、侍衛和寺人這些人群。清代的寺人,可以用深宮中的可憐人來形容,他們只是專制皇權下的仆眾罷了。
凈身進宮
清朝寺人根基都來歷于麻煩家庭,貧民家的孩子迫于糊口無奈入宮者較多。而要當寺人,必然要履歷一個存亡考驗,那就是凈身。歷代王朝都有專門機構負責凈身。清代時,是由內務府屬下的慎刑司專門負責此事。
清當局對凈身有嚴酷的劃定。起首,平易近間有四五個孩子以上的,才許可有一個孩子凈身。其次,擁有資格的人家將凈身之事上報官府存案。最后,有關機構將凈身之人的環境報備禮部,在宮廷收用時辰送進,顛末內務府人員檢驗及格,方可入宮內當差。清初,有兩個機構負責凈身事宜。一個是刑部,不外他們只負責閹割大逆不道罪犯家中的未當作年男性。另一個是附屬內務府,負責給入宮的男人閹割。當然軌制劃定如斯,也有清當局承認的凈身匠人來執行此事。
清中期以降,對于凈身又在兩方面增強了辦理:禁止擅自凈身和禁止旗人擔任寺人。一起頭,清朝對于擅自凈身實施峻厲沖擊。順治三年(1646),清朝劃定:凡有擅自凈身者,本人以及實施凈身手術之人處斬,全家發配到邊遠之地放逐。鄰家發現而不予舉報者,一并定罪。為增強辦理,還專門設有人員隨時察訪,一旦發現,當即送官府定罪。這種劃定不成謂不峻厲。固然如斯,擅自凈身者仍然層出不窮。跟著宮中寺人數額不足利用,乾隆帝被迫在乾隆五十年(1785)鋪開了擅自凈身的禁例。在這個法令拔除之后,海說神聊京呈現了專門的凈身職業。
*清朝紫禁城內的總管寺人
光緒年間,專門在海說神聊京經營“凈身”的很是聞名的兩家是海說神聊長街管帳司胡同的“畢五”和地安門外方磚胡同的“小刀劉”。他們的職業宿世代相傳,兩家每年按照春夏秋冬四時標的目的朝廷輸送寺人,平均每一季要輸送40名寺人給內務府。朝廷授予他們七品頂戴。
其實,凈身的過程是異常疾苦而殘忍的。那時辰沒有什么消毒舉措措施和麻醉藥,手術刀只是放在火上燒一下就算消了毒。只不外,凈身匠人的動作比力麻利嫻熟,這樣也削減了滅亡率。
凈身人家在手術之前需要交納一筆不小的凈身費用,大要需要一百多兩銀子。若是一時拿不出,可以簽下和談,由入宮者之后慢慢還清。每年逢年過節,凈身之家還要給畢家或者劉家送禮。送禮是為了奉迎兩家,兩家在宮中人脈廣,與朝廷內務府聯系慎密。這樣一來,若是他們能說點好話,對于入宮者的前途也是極為有利。
凈身匠人在給人凈身之前,要訂立合同,事先寫明被凈身者是自愿,并且存亡與凈身匠人無關。在臨下刀之前,凈身匠人還要問一句:“你是自愿的嗎?”獲得必定回到之后,匠人還要問被凈身者斷子絕孫是否悔怨等等。若是被凈身者有一點點躊躇,匠人就會遏制。
接下來是異常殘酷的手術過程。被凈身者提前不克不及飲水進食,手術之前,他會喝一點烈性酒,以此麻醉神經,減輕一些疾苦。接下來,凈身者四肢舉動被綁得結健壯實,眼睛被蒙上,這些都是防止忍受不住劇痛而狠惡掙扎,從而故障手術進行。凈身匠人動作麻利,完當作之后,會用燒紅的烙鐵烙傷口處,然后在傷口處插上藥捻敷一些藥末,手術就算完當作了。
被手術者要在密不通風的居所內養傷。在此時代要禁止飲食。這番熬煎之后,被凈身者已經奄奄一息。凈身匠人會來查看傷口,然后拔出藥捻,若是小便順遂排出,則標記著手術當作功了。若是排不出小便,再次手術,被凈身者極有可能會滅亡。
被凈身者顛末手術之后,容貌和身形城市發生一些轉變。男性特征起頭消逝,聲音尖細而嘶啞,不長胡須。走路的姿態也起頭變得更像女人,更令人疾苦的是,良多寺人身上會經常有一股怪味。這是凈身手術留下了遺尿的弊端。晚上他們可能會遺尿弄濕床褥,白日尿急時,也會弄濕內衣內褲。若是白日忙碌,就沒有時候換洗,時候長了就有了味道。有的寺人專門在身上佩帶噴鼻料來袒護這種味道。
為奴為仆
新寺人顛末存亡考驗之后,終于可以入宮。入官后,他們要在慎刑司棲身一段時候,然后被內務府官員領進養心殿院內,期待本家兒子們的遴選。被遴選上的寺人會拜一個資深的寺人為師傅,師傅來負責傳授他們演習各類禮節,而且告訴他們宮中的端方。師傅對門徒十分峻厲,稍有過錯就要蒙受吵架。
宮中端方繁瑣,叩首存候就分良多種。若是給本家兒子存候,不管是在平展滑膩的殿內,仍是在御花圃的石子路上,抑或在宮中泥濘的處所,隨時都需要當場跪雙腿安,也就是兩條腿先左后右身子直挺挺地跪下去,然后將帽子摘下來放在右邊。若是本家兒子給了犒賞,寺人則要三跪九叩,還要“磕響頭”,也就是把頭往地上撞作聲響來。看待上司或者等第稍低一些的人,就跪下一條腿,這就是“單腿安”。
侍候本家兒子梳頭、端茶遞水、擺放炊事,侍奉本家兒子穿衣服,這些都有良多端方。如遞工具給本家兒子絕對不克不及遞曩昔就完事了,不克不及把工具捧在本身臉前面,要側過身子,又不克不及把工具捧得過高或者過低,大要是要在與本身眉心相平的位置。
宮中稱號用語和禁忌語很是多。拿晚清時代來說,寺人稱號皇帝“萬歲爺”,稱號慈禧為“老佛爺”,稱作妃子“本家兒子”。對于帝后嬪妃,不克不及直呼其名,也不克不及說與他們名字不異或者附近的字,這叫做“忌圣諱”,若是有觸犯就免不了被殺頭。小寺人對本身的上司決不克不及直呼某某寺人,也不克不及像平易近間一樣稱之為“老公”,若是這樣稱號,會被打個半死。
*寺人奉侍慈禧出行
*清末大寺人李蓮英居處永壽齋
清朝對寺人的辦理異常嚴酷。清朝設有專門辦理寺人的機構“敬事房”,又稱作“宮殿監處事處”,這些都歸于內務府管轄。順治元年(1644),清朝入宮心猿意馬鼎海說神聊京,宮廷中接管了大量明朝寺人。一起頭,他們是歸于內務府管轄。康熙十六年(1677)蒲月,設立敬事房,辦理宮內寺人。但敬事房寺人沒有任何官職和等第,在胤禛即位后,才授予敬事房總管寺人五品官職。雍正元年(1723),胤禛劃定敬事房大總管寺人授予四品官職,副總管授予六品官職,陪侍的首級寺人授予七品官職,宮殿等處首級寺人授予八品官職。后來乾隆帝劃定寺人官職等第最高四品,不得超越。
有清一代,各朝皇帝時代,寺人總數處于不竭轉變之中。比擬明朝,清朝寺人總數是十分低的。從康熙十六年(1677)到乾隆七年(1742)這六十多年時候內,清官寺人總數從不到一千人猛增到了兩千余人。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帝就清宮寺人總額做出了明白劃定:“現今所添處所居多,掃除、看管寺人不夠,嗣后將寺人三千三百名作為心猿意馬額,交與總管內務府大臣,現將缺額數查明招補。”可是這個數字也不是固心猿意馬的,跟著清官寺人逃亡數目日趨增添,寺人總額日趨削減。同治十三年(1874)十二月,宮中包羅外圍被銷毀的圓明園等處,一共有寺人1596名。到了光緒十三年(1887),這個數字釀成1693名。就是到了1922年,紫禁城中另有1137名寺人。寺人軌制并非跟著清朝衰亡而拔除,因為遜清皇室在紫禁城的繼續存在,這項軌制一向延續到了1924年12月1日,溥儀和他的小朝廷被馮玉祥的戎行擯除出了紫禁城,寺人軌制才徹底消亡。而那時辰按照溥儀本人的回憶,宮中寺人只剩下了10名。
那么寺人在紫禁城中日常的一天是如何的呢?據曾經當過內殿寺人的魏子卿、戴壽臣等人的回憶,他們當了寺人之后,先是在東雜道里打雜,熬過了幾年之后,然后當了御前寺人,在皇上身邊干事,侍奉皇上。他們住在工具夾道,分班伺候皇帝。工具夾道的領頭寺人,被稱作帶班的。天天早晨天剛蒙蒙亮,他們就要起床,由帶班的領到皇上那邊。那時,皇上是棲身在養心殿后殿的寢宮。帶班的先上去給皇帝雙膝跪地存候,然后稟報之撤退退卻下。御前寺人按例不跪拜,起頭上班。他們忙各自工作,站班是根基的,隨時聽候皇上叮嚀。皇上用過早點之后,御前寺人們排著隊,陪駕到書房。然后他們在上書衡宇里屋外站班,除了端茶倒水,接管隨時下派的差事。
皇上從書房回來,11點鐘起頭用膳。御前寺人負責把桌上的菜往皇帝面前傳,用膳竣事,下一班御前寺人來交班。下半天,皇帝可能到處逛逛,也許歇息,也許做點其他工作,御前寺人就跟著他,一向到用晚膳。晚上8點鐘,總管寺人傳下話:“上閂、打賦稅、燈火小心。”這些標語由寺人們一向相傳到紫禁城各門,這個標語一喊,除了寺人和值班的太醫,所有漢子都要出宮。
御前寺人奉侍皇上寢息后,另一班御前又起頭交班。皇上睡下后,幾名御前寺人就在皇上寢宮地下“坐更”,也就是打個盹兒或者小睡一會兒,不遲誤工作即可。
這是御前寺人的一天。其他遍地當值的寺人一天工作的景象,千差萬別。在宮中負責雜役的基層寺人,好比說在掃除處、熱火處、木炭處、燒炕處的寺人,他們不管盛暑隆冬,都要做最苦最累的工作。各官門負責開閉關防的寺人和御苑內負責掃除、陳列的寺人,他們一般除了日常庶務,無事可做。還有一些負責給皇上保管服裝、金銀玉帛、書記書畫的寺人,他們經常代表皇帝指導外朝官員和工匠的采辦和建造。
清官寺人棲身在宮內或者皇家苑囿之內,是為了便利為皇室當作員辦事。當然也有一些外圍寺人,好比內務府各司、院寺人以及禮部、工部等處寺人則不棲身官內,他們一般住在紫禁城四周的宮署衙門。寺人進宮當差后,每小我都可以獲得一間公房棲身,按照官職等第天天還能獲得房租錢八百文到五百文不等。寺人集中棲身的處所叫做“他坦”,一般都位于遍地宮殿的工具夾道之中。每處“他坦”都設有“他坦大”,也就是首級寺人,來負責日常事務辦理。宮中有這樣的他坦四十多處,由敬事房的總管寺人負責稽察辦理。
終局慘痛
清官寺人一般是終身服役,除非到了大哥體衰,其實無法繼續服役環境下,才會被準予分開皇宮恢復平易近籍。退休寺人有一部門人能領到退休金。清初劃定,寺人退休為平易近后,除非特許,一般都要回到原籍棲身,并且處所要發給印票,才能棲身下來。到了雍正朝,才放寬禁例,許可為平易近的寺人留京棲身。大都寺人沒有一技之長,出宮后又大哥體衰,沒有餬口能力,又沒有安身之處,良多人都選擇寺廟作為最后的歸宿。他們把多年積攢的賣身錢捐給寺廟作為噴鼻火錢或者直接買地捐募給寺廟,以獲得一處棲身之所。若是寺人一點積儲沒有,出宮后也只能漂泊陌頭,乞討為生了。
清朝對寺人的辦理極其峻厲。到了乾隆時辰,形當作了宮廷法典《欽心猿意馬宮中現行則例》和《國朝宮史》。這兩部法典具體劃定了寺人的品級、職責以及待遇,還對寺人的辦理和處分做了嚴酷劃定。對于首級寺人的處分則例有十六條,好比有這樣的劃定:官內禁地不許吵嘴斗毆,犯者若是是首級寺人,罰月銀六個月,若是是寺人,重責六十板子。宮內禁地不許相聚賭錢,若是是首級,罰月糧六個月,若是是寺人,重責六十板子。
對于宮中的平安、秩序、告假軌制,清官也有具體劃定。在宮內以及圓明園等處私藏鳥槍、火藥和刀刃器械者,一經發現,即刻處死。無故持刃入殿或者裝瘋醉酒、肆意混鬧者,處于絞監候。凡是介入賭錢者,視環境分歧,除以枷號直到絞監候等科罰。在宮內或者園廷偷垂釣蝦的寺人,不管首從,一經發現將該寺人枷號一個月,期滿后重責四十板,發往吳甸鍘草。在宮中吸食鴉片者,限令一個月交出煙具,具結永遠悔改改過。若是再犯,就要心猿意馬為絞監候,家眷發往新疆處所給官兵為奴。
恰是因為峻厲而苛責的規制,良多寺人不勝忍受,紛紛逃亡。針對這種逃跑寺人,若是是初度逃脫可是自行投回者,處以杖責六十,仍回當差,減食五錢賞銀一年。若是是初度逃脫被捉獲以及二次逃脫但自行投回者,杖責六十后,發往吳甸鍘草一年。可是跟著逃脫次數增多,這些寺人則要被永遠枷號或者處死。
不克不及逃跑,良多寺人又不勝忍受,只好選擇自殺。可是對于自殺寺人,若是是在宮內用金刃自殺經人救活者,處以絞監候;若是寺人系自縊被救活者,要發往伊犁給兵丁為奴;若是寺人在宮內自殺身亡了,尸身會被拋到荒郊外外并將其家眷發往烏魯木齊給兵丁為奴。由此可見寺人命運的悲涼。
軌制嚴苛
鑒于明朝寺人在政治上的活躍和某些方面造當作的負面影響,清王朝統治者峻厲禁止寺人干政。順治十年(1653),順治帝在一道上諭中針對寺人做出六條峻厲劃定:第一,凡系內員,非逢差遣,不許擅出皇城。第二,職司之外,不許干與一事。第三,不許招引外人。第四,不許交代外官。第五,不許使弟侄親戚暗訂交結。第六,不許假弟侄等人名色置買田產,因而獨霸官府,擾害平易近人。
順治十二年(1655),順治帝又命工部鍛造兩塊鐵牌,別離立于內務府和紫禁城內的交泰殿中。鐵牌條則重申:“今后若是有犯罪干政,竊權納賄,囑托表里衙門,交結滿漢官員,越分擅奏外事,上言仕宦賢否者,即行凌遲處死,心猿意馬不姑貸。”康熙帝玄燁即位之后,就把父皇不許寺人干政的劃定視為了祖宗家法,將已經代表父皇削發落發的寺人吳良輔開刀。有清一代,尤其是慈禧當政之前,對寺人干政的沖擊是竭盡全力的。雍正三年(1725),掃院寺人傅國相受外朝一個想要復官的廢官囑托,標的目的奏事寺人探問有沒有保奏的動靜,因違反不許交代外官的劃定,被雍正帝緝捕定罪。
*寺人集體合影
乾隆三十九年(1774),又發生奏事寺人高云從泄露道府記錄案。乾隆大怒,將牽扯此案的大學士于敏中、軍機大臣舒赫德、總管內務府大臣英廉、尚書蔡新等峻厲申斥,此中不雅保等三名官員還受到了撤職處分。本家兒犯高云從被斬首示眾。
道光二年(1882),五品總管寺人曹進喜標的目的軍機大臣索要查看軍機處存記道府名單和武職名冊,公開違反寺人不許越分干政的劃定,遭到了撤職和杖責二十板的處分,可是卻逃過了殺頭之禍。
道光五年(1825),寺人馬長喜在江蘇滸墅關被緝捕,罪名是冒充頂戴,假造奉旨進噴鼻黃旗,招搖恣肆。朝廷明文劃定,寺人不得擅出皇城與外人交代,是以,馬長喜被當場處死。
同治八年(1869),“晚清三大權監”的安得海也是因為捏稱“欽差織辦龍衣”,私行出京,在山東泰安處所被山東巡撫丁寶楨派人拿獲,請示朝廷后而當場處死。
為何與明朝比擬,清朝寺人們在政治上的地位江河日下呢?起首,清統治者出力于從文化程度方面提防。明代太監軌制劃定,入選的寺人可以進入內書堂由碩儒進行教習。在順治、康熙、雍正三朝曾經沿襲此軌制,劃定寺人入宮后,可以到內書院,由遴派教員傳授小寺人們《千字文》和《四書》。乾隆在朝之后認為:“內監職在供給使令,但使教之略識字體,何須遴派科目人員與講文義。前明閹豎弄權,司禮秉筆,皆因若輩通文,便其私計,甚而選詞臣課讀,交結營求,此等弊政,急宜痛絕。”于是,他命令徹底這一舊制。太監干政需要必然的文化涵養,這樣就從文化本質泉源上隔離了太監介入政治的可能性。
其次,清王朝對于嚴禁太監干政有一套祖制劃定。從順治起頭,歷代皇帝都固守祖制,對于寺人干政保有警戒。他們經由過程祖制和家法,明白了寺人們的身份,嚴酷限制其職掌規模。從而有用遏制其勢力增加。同時,清王朝擬定了峻厲的律例,旨在按捺寺人勢力,其完整和詳盡也是歷朝歷代所罕有的。對于違反劃定,干與政治的寺人,清王朝統治者懲罰峻厲,這種防微杜漸的立場也大大削減了寺人干政的可能。
第三,清朝寺人任職規模僅僅限于宮廷之內。與歷朝歷代比擬,他們不克不及外出擔任處所官;沒有辦理禁軍、外出監軍或者典兵之權;沒有撰擬諭旨之權,沒有辦理內廷財政的權力。這些都使得清朝寺人的身份被限制為了宮廷仆眾。
第四,清代宮廷事務總管機構是內務府。內務府屬于朝廷流官,以內務府代替十三衙門和二十四衙門,實則是從軌制上避免了宮廷大權為太監集團所獨霸。
除此之外,清代特有的軍機處、奧秘奏折軌制等,也代替了明代司禮監和廠衛地位。這使得寺人參政掉去了軌制撐持。
清朝寺人掉去了參政權,他們只能更多投身于經濟搜索,為本身堆集巨額的財富,晚清權監李連英、小德張等人操縱勢力,四處搜索、貪污納賄,必然水平上也對加快晚清吏治敗北,起到了火上加油的感化。
作者: 鄭云鵬
來歷:《看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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