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憲制是一種政府形式,世襲或民選的君主作為唯一的國家元首,但受到憲法的限制,而不是像絕對君主制國家那樣擁有無限的權力。在君主立憲制中,憲法規定了君主權力的參數并規定了什么許多現代君主立憲制國家,也被稱為有限...
君主立憲制是一種政府形式,世襲或民選的君主作為唯一的國家元首,但受到憲法的限制,而不是像絕對君主制國家那樣擁有無限的權力。在君主立憲制中,憲法規定了君主權力的參數并規定了什么許多現代君主立憲制國家,也被稱為有限君主制,也有選舉產生的議會或議會,也可能有其他官員,如首相,擔任政府首腦。這種君主立憲制通常使君主的權力大多是儀式性的,盡管君主通常會通過憲法或其他官員的官方聲明,但他必須履行憲法或其他官方的職責,例如首相和議會。

大多數現代君主立憲制國家遵循英國建立的政府模式。
歷史與實踐
真正的君主立憲制的最初實例之一是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的結果。這場革命由一群不滿的議會議員頒布,導致了1689年的《權利法案》和《定居法》,這兩者都直接限制了君主的權力,《權利法案》和《和解法案》在21世紀初仍在英國有效。
大多數現代君主立憲制國家遵循英國建立的政府模式盡管這些國家的君主保留著名義上的角色,但由民主選舉產生并由總理領導的議會擁有并行使絕大多數實際權力,包括制定和通過立法的能力。根據現行憲法,一個國家的君主可能擁有某些保留權力,例如作為否決權,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君主的作用已成為主要的象征意義。
然而,并不是每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都效仿英國。在1871年建立的德國君主立憲制國家中,被稱為凱撒的國家元首繼續行使著很大的行政影響力,包括宣戰和任命政府首腦、議長的權力。雖然這項權力已經活躍了近50年,但在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戰敗后,這種君主立憲制在很大程度上就不受歡迎了關注君主的行為,即使他或她的權力受到很大的限制。盡管這些統治者中的許多人選擇保持政治中立,但當君主直接參與決定政治事務時,也會產生爭議。即使他或她的實際政治權力可能受到限制,君主通常仍然是一個有很大影響力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