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和銀行擔保的主要區別在于銀行承擔的責任程度。二者的目的、使用頻率和當事人也不同。信用證通常用于國際貿易,以保證交易按計劃進行。銀行擔保有助于當一方無力償還債務時,確保項目融資。這種安排經常出現在建設...
信用證和銀行擔保的主要區別在于銀行承擔的責任程度。二者的目的、使用頻率和當事人也不同。信用證通常用于國際貿易,以保證交易按計劃進行。銀行擔保有助于當一方無力償還債務時,確保項目融資。這種安排經常出現在建設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中。

主要區別在于在信用證和銀行擔保之間是銀行承擔的責任級別。在國際貿易中,賣方希望確保付款即將到來,而買方希望確保訂單已裝船。信用證(LC)有助于這一過程。買方將與銀行簽訂合同開具信用證。本合同規定了向賣方付款應履行的條款以及買方償還銀行的義務開證行向賣方發送信用證,說明條款。通常,這包括提交一份標準裝運單據,例如提單。賣方在出示此單據后由銀行支付貨款,然后銀行將提單轉發給買方,買方將把提單交給承運人并接收訂單中的貨物,然后買方償還給銀行開證行的唯一責任是在收到約定單據后付款。信用證取決于開證行和買方之間的合同安排。銀行沒有責任監督買賣雙方之間的合同。任何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與信用證的處理無關。例如,如果賣方出示了正確的單據并得到了付款,但裝運了一件有缺陷的產品,買方仍需償還開證行。開證行用銀行保函承擔更大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接受為協議一方支付債務或履行某些義務的責任。如果一方無力償還債務,或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要求,然后銀行承擔責任,并且必須按照合同條款進行賠償。這種擔保在發行公共債券時通常是必要的。信用證和銀行擔保之間的使用差異可以在信用證可以促進交易,而不直接涉及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義務。在銀行擔保中,發行人密切參與合同條款和當事人的履約。兩者都能降低風險,但參與的深度和責任被接受開證行將兩者區別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