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學中,直接法是一種列報現金流量表的方法,顯示現金在一定時期內是如何收到和使用的。它是一種標準化的報告,提供其他類型財務報告中沒有的現金信息。這種報表對銀行家和投資者很重要,在美國,現金流量表可以用直接法或...
在會計學中,直接法是一種列報現金流量表的方法,顯示現金在一定時期內是如何收到和使用的。它是一種標準化的報告,提供其他類型財務報告中沒有的現金信息。這種報表對銀行家和投資者很重要,在美國,現金流量表可以用直接法或間接法編制。

在會計學中,直接法是用來顯示現金是如何收到的在這兩種方法下,現金流量表分為三部分: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和,以及融資活動。在每一部分下,都有總結信息的行。在投資活動中,可能包括購買證券,而在融資活動中,直接法和間接法的區別僅影響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交易,其他兩種方法的區別在任何一種方法下都是相同的直接法顯示現金的歷史,從期初余額到期末余額,分為經營性現金收支的主要類別。不包括折舊費等非現金項目。直接法下通常發現的項目包括支付給員工的款項、租金和,以及從客戶處收到的現金直接法下的現金流量很容易理解,盡管識別所有現金交易可能會給許多企業帶來負擔。間接法更容易編制,但是所提供的信息不像直接法那樣容易分析,間接法沒有提供關于現金使用的明確信息,而是將凈收入與現金余額進行調節,并報告某些賬戶的增減情況,而不是主要的收入和付款類別。非現金項目顯示為調節項目,包括折舊。在這種方法下可以找到的項目是應收賬款的任何增加,存貨的增加和應付帳款的減少為了獲得使用直接法的信息,必須對所有現金交易進行分類和匯總。付款按費用類型排序,同時,存款也按種類分類并計入現金流入,賬戶之間的現金轉移被忽略,經營活動部分的每一行對應一筆分類匯總的現金交易。傳統上,在這種方法下,經營活動的第一行項目是來自客戶的現金-流入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