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合伙企業都必須使用附表K-1納稅申報表申報收入。表格1041是美國不動產和信托所得稅申報表,它是信托或遺產的受托人用來報告收入、損失、扣除額的表格,以及納稅義務。個人納稅申報的規則通常適用于信托或遺產如何確定扣除和損失。收入除了包括由信托或遺產持有以備將來分配的收入外,還包括分配的收入。它還經常用于報告雇員的工資和支付給他們的稅款
附表K-1隨附其他納稅申報表,如10401065表格是合伙人的收入份額、扣除額、抵免額等,合伙企業有責任提交此附表K-1表格。個別合伙人使用該表格幫助確定他們的收入份額,并在其個人納稅申報表中進行報告。他們保存1065表格以備記錄,無需填寫以個人身份提交。合伙企業的表格1065和個人的表格1065必須匹配。如果不匹配,個人合伙人必須要求對提交的附表K-1進行更改。未能完成或不正確填寫附表K-1的合伙企業可能會被美國國稅局審計1120S表格是股東在收入、扣除額、抵免額等方面的份額,由公司存檔。該表格用于向股東報告收入,股東必須在其個人納稅申報表中申報該收入。它不用于報告支付給股東,因為這是在1099-DIV表格中報告的。公司經常要計算股票的基礎,以確定任何損失,而且通常在納稅年度結束時計算。表格1120的說明包括一份詳細的工作表,幫助股東和公司確定股票。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