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原則是一個與這樣一種觀念有關的概念,即應根據個人從所提供服務中獲得的利益程度對個人和公司征稅,利用政府以稅收形式支付的資金,對利用稅收收入從政府提供的服務中受益最大的個人或組織,應當比不使用或者不受益的個...
利益原則是一個與這樣一種觀念有關的概念,即應根據個人從所提供服務中獲得的利益程度對個人和公司征稅,利用政府以稅收形式支付的資金,對利用稅收收入從政府提供的服務中受益最大的個人或組織,應當比不使用或者不受益的個人或者組織支付更多的稅款

人在攀爬繩索這一基于使用的稅收基本原則可以追溯到最早的政府和貨幣體系形式,被許多人廣泛使用世界各地各級政府的基本理念是,使用商品和服務最多的人支付的費用最高,這是許多國家經濟和政府制度所固有的原則然而,這一原則的適用有時是困難的,因為通常很難確定個人或組織獲得的確切的相對利益。要將這一原則發揮到極致,就需要政府根據每個個人或組織的使用情況,對其征收特定稅率由于許多明顯的原因,這是不可能的。相反,許多政府有選擇地將這一原則納入其稅收制度中。可以找到利益原則的許多實際應用從地方到國家各級政府對進入公共公園、牌照、公費機構教育等事項收取的費用都是例子。受益于這些商品和服務的個人和組織根據具體情況付費,盡管這些費用可能不被認為是稅收對某些人來說,是一種稅收形式。利益原則背后的另一個基本理念是,個人或組織不為他們沒有得到或消費的任何商品或服務納稅。同樣,這方面的利益原則只是有選擇性地適用的。例如,在許多國家,每個公民或企業都要為其收入繳納一定的稅率,這為政府提供服務和職能的能力提供資金,這些服務和職能使每個公民受益,例如維持國防武裝力量、道路維護和政府本身。然而,通過運用利益原則,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被迫為他們沒有得到的商品或服務付費。例如,沒有汽車的人不必支付車輛牌照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