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交易稅是對某些類型的金融交易征收的稅,但不是針對特定資產或組織征收的稅。這些稅的目的當然是增加收入,但也常常是為了改變金融機構和市場的行為,通常是為了盡量減少過度的冒險和投機行為,這兩種行為都被廣泛認為是...
金融交易稅是對某些類型的金融交易征收的稅,但不是針對特定資產或組織征收的稅。這些稅的目的當然是增加收入,但也常常是為了改變金融機構和市場的行為,通常是為了盡量減少過度的冒險和投機行為,這兩種行為都被廣泛認為是對市場健康運行有害的。金融交易稅歷史悠久,但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后,人們對金融交易稅的興趣和吸引力大增對股票買賣征稅,最初由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提出,旨在減少投機行為,限制資產價格中危險泡沫的增長,一般來說,每筆交易不超過2%是為了限制投資者買賣股票的頻率,即使是像這樣的適度征稅,也會使某些類型的投機交易迅速轉向無利可圖,這可能會降低市場波動性,降低投機者占長期投資者的比例,但這些稅收的實驗還沒有最終證明它們是否能有效消除泡沫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貨幣投機是現代政府面臨的另一個主要問題,針對這一危險,人們提出了不同版本的金融交易稅,這種做法雖然可能非常有利可圖,但會對一國貨幣的價值造成嚴重破壞,從而損害貿易和國家財政政策的其他領域金融交易稅可以用來限制這種投機活動。保羅·斯帕恩提議征收一種金融交易稅,以一種非常適度的稅率對正常的貨幣兌換征稅,這個稅率會產生收入,但不會提供避免貨幣兌換的嚴重誘因,因為這也會損害征收這種稅的國家的經濟健康狀況。然而,如果貿易將一國貨幣推到一個寬泛的浮動價格區間之外,那么第二個更高的稅率就會變得活躍起來。這實際上使人們無法從貨幣投機中獲利,因為高得多的稅率會消耗掉所有潛在的利潤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將新的注意力集中在金融交易稅的可能效用上,這種關注有一些實際的方面,與減少未來危險投機的能力有關人們對銀行業的活動也普遍感到憤慨,特別是在英國和美國,許多政客提議征收這些稅,作為從銀行家手中收回資金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穩定金融市場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