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成員談判達成的協定分為三大類:貨物銷售協定、服務提供協定,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世界上最著名的知識產權交易組織的代表,都是對世界上最著名的知識產權交易組織,包括中國和美國簽訂的有關知識產權交...
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成員談判達成的協定分為三大類:貨物銷售協定、服務提供協定,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世界上最著名的知識產權交易組織的代表,都是對世界上最著名的知識產權交易組織,包括中國和美國簽訂的有關知識產權交易的自愿協議然而,這些協定都不是一成不變的,世貿組織成員國定期舉行會議,重新談判和修訂各種協定條款。

世界貿易組織的一類協定包括農業權利協定世貿組織的核心是其協定。1994年成立時,其主要目標是使世界主要貿易伙伴就基本貿易規則、政策達成一致意見,以及最佳做法。世貿組織是圍繞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的原則成立的,GATT是聯合國在1947年首創的一項協定。修改關貿總協定是世貿組織的第一項任務。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也從那時起發展起來與關貿總協定一起,世界貿易組織最著名的協定是《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這三項協定共同構成了所有協定的支柱WTO協議制定他們還為三世界貿易組織協定領域奠定了基礎:貨物、服務、在這三項協議中,又增加了近60項協議和修正案。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的一個標志性特點是致力于自由化、開放的貿易,以及國家與貿易伙伴之間的和諧關系。協議涉及廣泛的議題,從貿易關稅和進口排除到發展中國家的特權,關于農業權利的協議,以及對不遵守的國家的懲罰然而,盡管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是如此的詳細和規范,但重要的是要記住,它們只是那些協議。各國沒有法律義務遵守任何規定的授權,即使它們是在世貿組織環境下正式達成一致的。遵守爭端通常由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中心來處理。不執行世貿組織的任何自由貿易協定的后果通常是在世貿組織共同體內受到制裁,可能導致取消投票權或談判特權,或將國家排除在未來協定之外。世界貿易組織協定是世貿組織會議的產物。這些協定發生在全球各地,通常每兩年一次。代表們在每次會議上辯論、討論和談判各種問題。不是每次會議都以達成協議而結束,甚至會導致對現有協議的批準修正然而,也有一些是這樣做的,正是通過這些會議,需要改變和審議的新問題被公之于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