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失業稅法》(FUTA)對每個工人每年的前7000美元(USD)收入規定了兩種不同的稅率。這兩種稅率之間的差額是聯邦政府向按時提交州失業稅申報表和州失業計劃的雇主提供的信貸額滿足聯邦政府規定的某些要求。聯邦失業稅的...
《聯邦失業稅法》(FUTA)對每個工人每年的前7000美元(USD)收入規定了兩種不同的稅率。這兩種稅率之間的差額是聯邦政府向按時提交州失業稅申報表和州失業計劃的雇主提供的信貸額滿足聯邦政府規定的某些要求。聯邦失業稅的支付不能從雇員的工資中扣除,必須從雇主的基金中支付。截至2011年,只有三個州沒有遵循這一模式:賓夕法尼亞州、阿拉斯加和新澤西州。除了對雇主征收失業稅外,這些州還對雇員征收一項稅,雇主必須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自1935年和1939年制定美國失業保險計劃以來,福田稅率一直保持著顯著的穩定。在第一次頒布時,福塔稅稅率是前3美元的0.3%,每名工人收入的000美元。福田稅率大幅提高,但絕大多數雇主支付的有效稅率僅增加到0.8%,并在2011年年中降低到0.6%。同時,適用福田稅率的收入從20世紀30年代的3000美元增加到1983年的7000美元,在那之后沒有增加然而,與年收入相比,有效的福塔稅占總收入的百分比近年來急劇下降。1939年,當福塔稅首次征收時,只有不到10%的美國人年收入超過3000美元,這意味著大約90%的人口的全部收入都要繳納福塔稅目前7000美元的收入上限是在1983年制定的,當時美國工人的平均收入是這個數字的兩倍多;因此,只有不到一半的國家工資單上有FUTA。2004年,平均年收入上升到了35美元多一點,000美元;在那一年,只有大約20%的全國工資被征稅,從另一個角度看,1983年每個雇員繳納了56美元的福塔稅,到2010年,這一數額保持不變。稅率降低后,每名雇員每年的福塔稅負債減少到48美元FUTA稅率之所以能保持在較低水平,主要是因為失業申請不由國家勞工部支付,后者在全國范圍內管理失業保險。失業申請由各州支付,1939年的《福塔法案》建立了一個復雜的體系,聯邦政府在這個體系中向各州提供資金來管理他們的計劃,并在必要時作為貸款和延期貸款的來源。國家勞工部還規定了各州必須滿足的條件以使他們的雇主有資格享受5.4%的稅收抵免另一方面,各州的運作方式與著名的“50個民主實驗室”相似,沒有兩個擁有相同的項目。許多州將每年申請失業救濟的人數考慮在內,單獨計算每個雇主的失業稅稅率。申請較少的雇主可獲得更優惠的稅率;要求較高的雇主則可獲得更優惠的稅率支付更高的稅率。各州通常可以將其失業稅收入用于支付索賠,因為它們的行政費用主要由國家計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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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8-27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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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經濟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