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美國總統的故鄉,由選舉團選出。有許多批評主要的一點是,選票的支付并不總是準確地代表民意。幾次總統選舉,特別是2000年布什與戈爾的對決,導致一位候選人沒有贏得選舉,而是贏得了民意。戈爾被人民選為總統,但是因為選舉團,布什在關鍵州獲勝,獲得了更多的選舉人選票。
選舉團是決定美國總統競選結果的票數有些人還認為,選舉人票數較多的州擁有更大的權力,減少了個人選民的影響力。如果你住在蒙大拿州,你所選的總統只能從該大學獲得三張選票。有人認為,選舉團代表人數較多的州的選民會受到候選人更多的關注相反的,有些人認為,候選人只有在他們覺得自己沒有安全感的情況下才會關注一個州,比如加州,通常被認為是一個藍色或藍色的州民主國家,可能會被忽視,除非在城市地區,因為他們很確定自己會贏得這個州,這使得選民很少有機會聽到不同政客對他們如何競選的想法基本上有11個州可以確保總統獲勝,這意味著候選人基本上可以忽略其他39個州。如果一個候選人能夠贏得這11個州的選舉人票,他或她就不需要在其他地方贏得民意。有人認為,這些州擁有更大的權力,而且投票關于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存在一些理論。第一種是完全廢除選舉團,贊成直接投票選舉總統。讓人民投票,數一數總數,看看誰贏了。有些人認為這將不公平地代表城市地區,因為他們的居民比農村地區多這種說法似乎似是而非。在這樣的選舉中,每個人都有他/她的全部選票。另一種可能是在一個州按比例和基于百分比的選舉團投票他在一個州贏得了45%的選票,他將獲得45%的選舉團選票。在一個人數不均的州,如果候選人都贏得50%的選票,那么在一個票數不均的州,分裂選舉人的選票可能會遇到一些困難。很難知道一個候選人能否贏得選舉人的一半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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