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聯邦主義者反對批準美國憲法。在憲法起草之前,美國受其中條款的約束聯邦主義者和反聯邦主義者都意識到,該文件沒有解決所有問題,需要另一份概述政府權力的文件;然而,兩黨花了將近整整一年的時間才達成共識,他們希望建立一個更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認為這是保護國家的必要條件,而反聯邦主義者則擔心政府侵權反聯邦主義者對正在提出的憲法最大的問題之一是它沒有包含一項權利法案他們認為,該文件應明確概述公民的個人自由,并應包含保障措施,以確保政府不會侵犯這些自由。反聯邦主義者認為,這項權利法案應是整個憲法的基礎,并應取代兩個州的權力在憲法辯論期間,兩黨成員在憲法大會和公眾面前發表了熱情洋溢的演講,試圖為他們的事業贏得支持維吉尼亞是主張個人和州權利的最有發言權和雄辯力的演講者之一,他被普遍認為是反聯邦運動的領袖,該運動的其他重要領導人包括塞繆爾·亞當斯和詹姆斯·門羅最后,帕特里克·亨利和他的團隊說服聯邦黨人采納他們的觀點,即個人自由應該是憲法的基礎。他們和聯邦黨人一起起草了憲法修正案,后來被稱為權利法案。這項法案于1791年批準,授予美國公民共十項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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