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尼克松總統用集體補助金作為取消分類補助金的一種方式,中央政府的范圍和權力僅限于真正意義上的全國性問題,與政府的目的是做人民自己不能做的事情的想法相一致。對普通美國人來說,政府坐在州首府,聯邦制的概念得到了遵守——也就是說,美國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聯邦,每個國家的運作方式都略有不同,都有自己的法律和習慣。華盛頓特區的聯邦政府負責處理外交事務、州際貿易和其他超越全州關注的問題聯邦制的一個特點是每個州都有一個單獨的刑法典。
隨著時間的推移,聯邦政府普遍獲得了作為各州的權力隨著國家的發展,美國社會的性質變得更加復雜,聯邦政府被卷入了更多的問題中,這些問題可能超出了建國者的想象或意圖。隨著1868年第十四修正案的通過,各州相對于國民政府的權力被大大削弱,因為它被解釋為要求各州遵守《權利法案》被認為是國家權力的重大削弱。經濟從地區到國家再到國際,從農業到工業的轉變,很明顯,雖然有必要對參與者進行監管,但各州卻沒有能力這么做。聯邦政府在20世紀上半葉通過立法再次擴大了權力,其中一些立法旨在遏制導致大蕭條的金融過度行為,一些旨在為國家的老年人提供財政保障。在20世紀,隨著政府能夠治愈所有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疾病的觀念的確立,聯邦政府的權力不斷增加。新的聯邦制期望州政府能從中受益在20世紀后半葉,聯邦政府養成了向各州提供明確撥款的習慣,通常要求資金與州基金相匹配,在新的聯邦制辯論中,最明顯和最成功的發展之一就是集體撥款,也就是說,不是嚴格控制撥款的使用方式,聯邦政府將向各州發放補助金,只對如何使用補助金有非常廣泛和靈活的指導方針,從而使各州有能力根據自己的需要制定計劃,而不是強迫他們采用華盛頓授權的一刀切的計劃。而第一批批補助金是開發和發放的20世紀60年代,在林登·約翰遜(Lyndon B.Johnson)總統執政期間,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和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總統更廣泛地使用這些資金,以此來消除大量的無條件撥款聯邦政府應該擁有多少權力,新聯邦制,無論以何種形式,都將繼續成為這場辯論的一部分。然而,新聯邦制概念中固有的一個問題是,州的權力不能像聯邦政府那樣,通過在外交事務中的主導地位而擴大,商業管理或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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