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可以在國會聯席會議上報告他們最近的旅行和外交關系發展國會聯席會議有兩種類型:聯席會議或聯席會議。聯席會議是在參眾兩院舉行某種標準程序(憲法或其他程序)時舉行的,由立法的需要和監督的傳統授權的。這需要兩院同時通過一項決議,這項立法法案不需要總統簽字,而只是約束國會采取行動。在參眾兩院需要相互協商或聽取意見的時候舉行聯席會議國內外交官或外國官員。為了使各議院休會并重新召集為全體國會,必須獲得全體議員的一致同意,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成員反對這一行動
美國國會大廈是美國政府參眾兩院的所在地:參議院和眾議院,在總統大選后,參眾兩院必須每四年召開一次國會聯席會議。國會聯席會議需要通過各州的選舉團選舉結果,即總統的實際選舉過程。根據美國憲法,參眾兩院都要舉行聯席會議必須批準選舉結果,而且每個機構都必須有一名成員對選舉過程提出質疑。在這種情況下,副總統負責監督選舉過程。每年,國會聯席會議的一個最突出的例子是在會議的頭兩個月舉行的。被稱為國情咨文的總統,連同他的內閣,美國最高法院,在兩院發表演講,參謀長聯席會議和其他政要和客人。這篇講話概述了行政部門的立法議程,并評估了國家的總體狀況。總統在一年中的其他時間也多次要求召開聯席會議另一次重要的國會聯席會議在總統當選后舉行,在大選和選舉團會議之后的1月20日舉行,當選總統宣誓就職這是舉行正式特別會議的唯一一次,雖然立法部門不必在這些活動中采取正式行動,但參眾兩院的出席更多的是對該辦公室的尊重,而不是積極的政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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