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語"我的國旗"于1923年改為"美利堅合眾國國旗"許多小學生學會了1892年10月12日慶祝哥倫布日的誓詞。當他們向誓詞敬禮時,他們舉起右手,這很像是在納粹中表示敬意。將手放在心臟上是在二戰之后很久的事了1940年,最高法院裁定公立學校有權強迫人們學習和宣誓效忠1923年,效忠誓詞略有改動,"我的國旗"改為"美利堅合眾國國旗",最顯著的變化發生在1958年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講中引用了林肯在葛底斯堡的講話,經過數年的基督教團體和杰出領袖的號召,"一個國家"變成了"上帝之下的一個國家"在宣誓書中,重要的是要記住最初的效忠誓詞中沒有這些詞。此外,這是對誓詞的一個新的補充,而不是一些人所說的"真正的誓言"。即使在效忠誓詞中沒有提到上帝,也很難讓所有的學生學習或說例如,耶和華見證會認為宣誓效忠是違反他們的宗教的,因為這被認為是偶像崇拜,最高法院甚至裁定公立學校有權強迫人們學習和說出誓言。這一決定直到1943年才被推翻。下一個與誓言有關的爭議是增加了這些文字"在上帝之下。"這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因為有很多美國人不崇拜基督教的神,或者根本不去崇拜。在2000年代,幾個聯邦法院裁定這一增加是違憲的,而且現在要求宣誓是可選的。一些州已經完全放棄了這一規定,雖然其他學校仍在背誦,但任何學生都可以選擇退出,通常是得到家長的書面許可。他們可以要求孩子既不學也不說誓言。有些國家也有類似的承諾最相似的是印度對國旗的宣誓,內容如下:我宣誓效忠國旗和國旗所代表的主權民主共和國中國有一首名為《八榮八恥》(Ba rong Ba chi)的歌曲誓詞,這不是他們的國歌,但不是對國旗的誓詞。從2006年開始,小學生們確實學會了這首歌。其他國家可能也有類似的誓詞或宣誓就職,但沒有那么多國家像印度或美國那樣真正承諾過國旗
效忠誓詞寫于18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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