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胡佛與時任總統杜魯門合作創建了胡佛委員會該委員會成立于1947年,是為了應對大蕭條后美國政府的迅速發展。這一增長是富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Roosevelt)的新政立法(一系列旨在讓失業的美國人重返工作崗位的政府計劃)和美國在二戰中所作努力的結果包括杜魯門總統和胡佛總統在內的許多政治家認為,這種擴張導致了許多官僚式的政府效率低下。盡管杜魯門和胡佛來自不同的政黨,對政府的作用有著相反的看法,他們都相信政府效率的重要性。
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通過他的新政計劃和二戰勝利支持了美國經濟。兩黨支持尋找政府效率低下的根源導致國會通過了1947年的洛奇布朗法案這項立法設立了胡佛委員會,這是一個由12人組成的機構,由赫伯特·胡佛總統領導。該委員會的成員以及支持委員會工作的工作人員將為美國政府如何更有效地運作提出建議杜魯門總統和胡佛總統都相信減少政府浪費,但是,在杜魯門總統的黨內,許多支持這項立法的成員對吸引選民的政治擔憂起到了一定作用。胡佛委員會審查了屬于行政部門職權范圍的政府的幾個方面,包括與軍事和情報組織有關的事項。該委員會的建議包括該國負責情報收集和分析的較老組織,如陸軍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FBI),需要接受新成立的中央情報局(CIA)并與之合作。這是一個效率和國家安全的問題。委員會還討論了軍隊和不同國防機構的預算問題,建議政府采用基于績效的預算編制程序。在這種類型的預算編制中,對特定組織和項目的資助取決于它們實現其目標的情況。胡佛第一委員會于1952年向杜魯門總統提交了最后一份報告。1953年,國會授權另一個同樣由前總統胡佛領導的委員會,在艾森豪威爾總統執政期間繼續提出提高政府效率的建議,這個第二個胡佛委員會的工作一直持續到19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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