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州游騎兵隊在德克薩斯州成為美國一部分之前就成立了。最初,德克薩斯州游騎兵的入伍期限是一年,他們每天收到1.25美元的報酬。許多戰斗都涉及到德克薩斯州游騎兵隊,例如圣安東尼奧市議會大廈的戰斗,對林維爾的突襲和梅溪戰役。從1836年到1845年,通過了法律,授權組建更多的德克薩斯護林隊,每個護衛隊保護該地區的各個地區。從1865年開始一直持續到1873年,這個組織經歷了一次重新組織。他們組成了州警察。他們執行不受歡迎的地毯工人法的命令使他們失去了許多人的好感。在這之后,得克薩斯州游騎兵隊變成了一個組織,它不是一個軍事組織,也不是一個警察部隊。他們被要求在戰斗中與敵人會合,并幫助處理社區事務。一般來說,如果一件事情太大而不能由當地執法機構處理,他們就被召集進來。他們享有管轄權整個州也一樣。1901年,游騎兵再次被重新調整方向。一項法律通過,賦予他們與任何其他和平官員同樣的特權和責任。他們被組織成四個連,每個連20人,每個連隊有四名隊長指揮。西德克薩斯和墨西哥邊境是連隊巡邏的地區。一些事件,如墨西哥革命和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德州游騎兵發現他們無法處理的事情。禁令也屬于這一類,石油繁榮也是如此每一個事件都帶來了一系列不同的問題和情況。1919年,游騎兵的四個連被削減到了15人。現代的德克薩斯游騎兵分為六個公司。他們仍然在幫助執法,他們已經開始在國土安全職責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他們的西部帽子、靴子和徽章在整個德克薩斯州都能被認出,徽章是用墨西哥硬幣制成的,別在他們左襯衫口袋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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