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該計劃有助于確保低收入家庭能夠滿足他們的最低需求。TANF采取向各州提供的集體補助的形式。每個州決定如何單獨使用這筆資金,盡管它必須滿足某些聯邦要求。TANF贈款中提供的資金必須直接提供給貧困家庭,用于促進工作和教育,促進計劃生育,或用于鼓勵雙親家庭,政府認為可以更好地支持兒童。TANF的36%資金直接用于向貧困家庭提供現金援助。24%用于"其他服務,"一個包括計劃生育和一些重返工作崗位的計劃,而18%用于提供托兒服務。系統和管理占總預算的12%,而額外的工作支持和就業計劃占8%。剩下的2%用于交通。為了有資格參加TANF,一個家庭必須至少有一個父母和孩子,而且他們的收入低于一定水平。孩子越多,這個上限就越高。雙親家庭也可以通過TANF獲得援助,如果他們證明需要的話作為對TANF基金的回報,成人必須同意參加旨在為他們提供職業發展的工作計劃或教育。TANF的目標是穩定有需要的家庭,同時父母可以得到穩定的工作,這將使他們能夠養活自己的孩子。每個州都有不同的TANF基金名稱。大多數州的名字包括標題中的"家庭"或"工作",但由于"福利"和"貧困"的負面聯系,他們盡量避免使用"福利"和"貧困"兩個詞。各州希望鼓勵家庭在需要時尋求TANF援助,并且所有州都對家庭通過TANF獲得的資金量實行終身限制,在大多數情況下,TANF補充了已經存在的收入,而不是家庭生存的唯一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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