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是指對未成年人造成的傷害。兒童虐待干預是將兒童從傷害中解救出來的必要措施。這種傷害包括嚴重忽視、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或成人的情感虐待。兒童對兒童的虐待也發生在兄弟姐妹和其他兒童之間,也可能會被報告以供進一步調查。兒童虐待受害者并不總是自愿提供有關他們所遭受虐待的信息,因此,重要的是讓個人注意到虐待兒童的跡象,例如隨著皮膚擦傷、抑郁和消極行為的改變,聯系當局,以便開始兒童虐待干預。
兒童虐待干預可以幫助那些被忽視的兒童。在世界許多地方,設立了特別熱線,使舉報虐待兒童成為一項匿名活動,但在沒有這種服務的情況下,可以聯系當地警察部門、社會服務機構、醫生或學校教師,開始干預虐待兒童的工作這些人通常接受過處理此類報告的培訓,通常可以幫助拯救需要幫助的兒童。
遭受虐待或忽視的兒童比同齡人更容易抑郁、焦慮和恐懼。作為虐待兒童干預措施的一部分,對虐待的指控進行徹底的調查是必要的。社會服務機構通常會從詢問孩子開始,以及孩子的父母和其他人,他們可以深入了解孩子的生活,幫助確定她或他是否受到傷害。如果懷疑虐待涉及住在孩子家里的人,可以暫時把孩子從家里帶走,放在一個保護性的庇護所,如寄養家庭,直到它被傷害為止確定虐待索賠是否有效。如果發現虐待發生在兒童的家中,虐待者可能會被逐出家門,并且由社會工作者酌情決定是否將兒童送回家中,參與調查的法院治安法官和其他當局。
辯護律師經常代表受虐待兒童發言。在成功地進行了虐待兒童干預之后,通常會指派受過培訓并有經驗為虐待兒童受害者提供治療的特別顧問來幫助兒童處理什么在整個康復過程中,當局將繼續努力確保孩子的安全和康復。很多時候,社會工作者,提供虐待兒童幫助和支持服務的治療師和其他人將繼續參與該兒童的生活若干年,直到確定該兒童正在茁壯成長
被忽視或虐待的兒童可能會出現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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