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分行是指在一個國家作為銀行分支行開設的銀行類型在另一個國家已經存在。當一個外國分行在另一個國家開設時,該銀行必須受到母公司所在國法律和新國家法律的約束。也就是說,管理銀行在外國的行為的銀行法律和法規對銀行在原籍國的法律指導下的業務。因此,如果起源于a國的銀行在B國開設外國分行,指導B國銀行行為的法規將指導銀行,正如指導A國銀行行為的法規一樣。
外國分行不同于附屬銀行。設立外國分行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服務于利益的銀行的需要跨國公司通過在原籍國設立分支機構,從本協會中受益的跨國客戶例如,如果一家位于非洲石油資源豐富的國家的公司擁有許多來自包括英國和加拿大在內的跨國客戶的重要客戶,為進一步鞏固與這些客戶的關系,我行可能會決定在這些地方開設分行,通過在這些客戶的服務范圍內提供更多的選擇,也就是說,開設外國分行可以為母行帶來競爭優勢和增加利潤銀行業是指母公司和當地的各種法律法規的合并可能會給外國分行帶來太多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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