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仔細閱讀合同,以確定是否存在嵌入期權。債券是一種使用的債務工具為公司運營籌集資金,通常帶有一個嵌入期權。期權并不是此類期權的唯一擔保形式。在與出售相關的合同中,應討論期權的性質,以及任何具體的限制或規定。例如,期權可能在某一特定日期到期。在此之前,持有人不能行使期權。除了可贖回債券,一些公司還發行可回售債券,而這恰恰相反。可回售債券的持有人可以隨時將其出售給發行人,要求支付票面價值。可贖回債券盡可能使發行人受益如果利率下降,選擇回購債券,允許他們在必要時進行再融資。另一方面,可回售債券使持有人受益,因為如果利率上升,他們可以選擇出售債券,將投資投入另一種利息更高的債券。可轉換債券,允許持有人將其債券轉換為股票,是另一種選擇。各種各樣的嵌入期權可用于不同種類的證券。有些相當復雜,只能在有限的情況下使用仔細閱讀合同和條款以理解證券可能附帶的嵌入期權是很重要的。例如,對于可贖回債券,投資者冒著讓發行人回購債券的風險,而不是再支付利息。要確定嵌入期權的價值,分析師可以單獨觀察證券的價值,然后再加上期權的成本。期權在市場上公開交易,這就有可能得出一個公平的估計值。分析師還可以考慮優勢所在;例如,可贖回債券的價值可能低于債券本身,因為如果發行人行使嵌入期權,投資者可能會損失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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