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爭端解決由其爭端解決機構(DSB)處理,DSB由所有WTO成員組成。DSB有權組成專家小組來審議案件。DSB可以拒絕專家組的調查結果,并監督其有關爭端裁決和命令的執行世界地圖。在世貿組織采取其他行動之前,雙方...
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爭端解決由其爭端解決機構(DSB)處理,DSB由所有WTO成員組成。DSB有權組成專家小組來審議案件。DSB可以拒絕專家組的調查結果,并監督其有關爭端裁決和命令的執行世界地圖。在世貿組織采取其他行動之前,雙方必須首先進行協商,并設法自行解決分歧。如果協商不成,雙方仍可要求世貿組織總干事進行調解或以其他方式協助。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端,申訴國可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指定一個專家組。專家組由來自不同國家的三至五名專家組成,專家組成員來自爭議各方的長期名單,專家們審查證據并確定哪一方是正確的。專家組報告將交給爭端解決委員會,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程序,申訴國和應訴國在第一次專家組聽證會上陳述自己的觀點,在第二次專家組聽證會上,爭議國可以提出書面反駁和口頭辯論,專家組可以咨詢自己的專家或請專家審評組就技術證據編寫咨詢報告。專家組就案件中提出的事實和論據起草一份描述性報告,并將副本交給當事人征求意見。專家組草案是證據和論點的摘要,不包括調查結果或結論在締約方有時間對草案提出意見后,專家組將發布一份臨時報告,其中載有對事實的調查結果和關于是否違反世貿組織貿易協定的結論,專家組發布最終報告。最終報告分發給世貿組織成員征求意見。專家組的最終報告在60天后成為爭端解決委員會的裁決,除非爭端解決機構的協商一致意見拒絕它。任何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對專家組的裁決提出上訴。上訴由常設上訴機構的三名成員審理,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程序要求上訴僅以法律問題為依據。上訴時,當事人不能要求上訴機構重新審查證據或考慮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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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9-29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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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經濟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