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版權授予錄音制作者獨占的權利。獲得這些權利不需要版權登記。錄音定稿后,創作者可以復制、許可或分發,除非它是一個出租作品協議。唱片公司通常直接擁有錄音帶因為他們與制作人和音樂工程師簽訂了這樣的協議,作為交...
機械版權授予錄音制作者獨占的權利。獲得這些權利不需要版權登記。錄音定稿后,創作者可以復制、許可或分發,除非它是一個出租作品協議。唱片公司通常直接擁有錄音帶因為他們與制作人和音樂工程師簽訂了這樣的協議,作為交換,這些制作人和工程師可以獲得機械版權使用費,或者通過提交適當的版權表格來播放錄音的其他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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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版權書的女性與機械版權不同。歌曲作者可以擁有歌曲的版權,特別是歌詞,但是制作人可以擁有已發行的錄音帶的機械版權。當錄音帶被下載或復制和分發時,錄音制作人通常有權獲得賠償。如果制作人沒有將版權轉讓給個人或公司,然后必須聯系他,以獲得他發行作品的許可。她可以選擇以固定費用授予許可證,以支付版稅,或者兩者兼而有之。有些創作者沒有商業管理知識來處理收到的請求,可能會求助于一個代表藝術家的組織代表他授予許可證。機械版權保護協會(MCPS)和澳大拉西亞表演權利協會(APRA)就是這樣的組織向版權所有者的用戶和發行商授予許可證。他們也作為會計師,定期向創作者提供版稅支付的準確會計和報告。版稅被發送給MCP,然后支付給創作者除了像MCP這樣的組織,創作者可以雇傭商業經理,娛樂法律律師,一個機械版權所有人可以向希望使用它的個人或實體授予機械許可證。政府通常禁止創作者拒絕分享錄音,但這些政府制定了機械使用費費率,以確保作品的創作者或所有者例如,美國版權法規定,對于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行的作品,機械版權所有者每分鐘播放時間必須支付9.1美分或1.75美分中較大的一個,2007年。各國強制共享機械版權的理由通常是鼓勵國家的創造力和藝術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