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仍在使用的許多詞語都來自拉丁語,包括"vis major"這一短語,字面意思是"vis major",意思是"優越的力量"。"vis major"一詞的現代英語翻譯是"上帝的行動"。這個詞通常用來指一種力量如此強大,以至于任何準備或預防措...
法律中仍在使用的許多詞語都來自拉丁語,包括"vis major"這一短語,字面意思是"vis major",意思是"優越的力量"。"vis major"一詞的現代英語翻譯是"上帝的行動"。這個詞通常用來指一種力量如此強大,以至于任何準備或預防措施都無法阻止它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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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在臀部的人是許多法律制度的根源歐洲和美洲可以追溯到羅馬人。因此,許多法律術語和概念最初都是拉丁語術語或短語。幾個世紀以來,這些術語和短語中的一些仍然保留在拉丁語中,既是對它們產生的古羅馬法律體系的敬意,也是對那些概念的普遍稱呼在現代法律制度中也是類似的。在許多現代法律制度中,"重大"一詞在合同法或侵權法中被用作嚴格責任的例外或被告逃避責任的一種方式。在侵權行為或損害法中,有些侵權行為被視為嚴格責任侵權行為。在嚴格責任侵權行為中,原告不必為了被告承擔責任而表現出過失或"精神狀態",原告必須證明被告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了原告的傷害,以便原告獲得賠償。許多產品責任索賠都是嚴格責任侵權,和某些意外侵權一樣,例如被一種狗咬傷,這是眾所周知的攻擊性行為。許多法院采取的立場是,即使是在嚴格責任侵權中,被告也可以在主訴人介入的情況下逃避責任。換言之,當事故是由天災造成的,被告人可能不承擔責任以一只好斗的狗為例,它的主人通常要為狗造成的任何傷害負責,盡管它努力控制它。如果主人把狗固定在一個有鋼門的混凝土建筑物里,這使得它幾乎不可能出去,但是一場颶風摧毀了這座建筑,狗活了下來,如果只是為了咬人,法庭可能不會判被告承擔責任!合同是法律中另一個重要的概念發揮作用的領域。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當一方當事人不按合同條款履行時,另一方當事人一般可以要求賠償違約金。然而,許多合同中都有這樣的規定當天災阻止一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義務時,免除一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