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侵權通知通常是由在線服務提供商(包括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向被指控侵犯版權的用戶發送的一種通信。通知是知識產權法中經常模棱兩可的世界的一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在規管上更為寬松與非網絡版權法相比,互聯網上的...
版權侵權通知通常是由在線服務提供商(包括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向被指控侵犯版權的用戶發送的一種通信。通知是知識產權法中經常模棱兩可的世界的一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在規管上更為寬松與非網絡版權法相比,互聯網上的版權法有很大的不同,在世界范圍內,版權法有時受侵權材料網絡服務器所在國的監管,有時也屬于通過網絡瀏覽器訪問這些服務器的用戶的國家。任何人如果覺得自己的作品被非法復制,以及收到侵犯版權的通知,應該熟悉他們國家的知識產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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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導致版權侵權通知的過程通常始于版權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意識到他或她的作品的版權受到侵犯,然后向外包服務提供商發出書面通知,聲稱侵犯版權,并提供有關具體侵權的附加信息,以及非法使用知識產權的一方,無論是在OSP~s系統上,還是在通過OSP~s系統連接到Internet的計算機上。在收到該侵犯版權的書面通知后,OSP可能需要根據其運營的法規(國家或國際)刪除侵權材料,并適當地通知違規方向違反著作權法的人發出侵犯著作權的通知,然后由外包服務提供商向參與侵權的一方或多方發出通知可以發送給任何擁有知識產權的網站的維護者、上傳或發布者以及可能下載的任何人。如果外包服務提供商確定知識產權所有人的主張無效,它可以選擇提交反通知。此外,任何收到版權侵權通知的人,如果他們認為自己錯誤地收到了該通知,也可以向他們的外包服務提供商提交一份反通知。版權侵權通知和反通知相對容易地發生,這就可能使版權法得以執行,而無需大量的法庭時間和法庭成本。該過程的所有階段都可以以電子方式運行。它還允許外包服務提供商在其或其用戶被指控侵犯版權時繼續運營,并允許用戶繼續使用外包服務提供商。然而,版權條例和侵權通知,在不同的地區和國家以不同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