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陶宛議會中,每一個成員國都可以自由地使用否決權,在法律上有權否決任何正在審議的法案或結束本屆會議并廢除所有通過的法案。 自由否決 是在假定眾議院所有成員都是具有平等政治考慮的貴族的前提下授予的,但實際上,它...
在立陶宛議會中,每一個成員國都可以自由地使用否決權,在法律上有權否決任何正在審議的法案或結束本屆會議并廢除所有通過的法案。自由否決是在假定眾議院所有成員都是具有平等政治考慮的貴族的前提下授予的,但實際上,它常常使政府癱瘓,直到1791年被廢除。
從1569年到1795年,波蘭-立陶宛聯邦的婦女是由一位民選君主統治的國家的聯合會。議會一般每兩年由國王召集一次,每個地區從地方選舉一名代表土地議會,或眾議院的代表。從16世紀中葉到18世紀末,眾議院的每一位代表都有自由否決權。它的目的是通過允許任何一位成員否決立法和結束議會本屆會議來遏制君主權力,這項法律權利意味著每一項法案都必須獲得一致通過。1669年,基輔的一位代表首次使用這一一致性規則結束了一次立法會議。在這一次初審之后,它被廣泛使用,使辯論和通過立法變得困難。成員國還援引這項權利否決具體法案或停止審議。到18世紀初,自由否決權使英聯邦越來越容易受到外部影響。俄羅斯和普魯士等鄰國會賄賂下議院議員,讓他們使用否決權來破壞加強或改革政府的努力。嫉妒他們獨立的地方貴族也會試圖通過議員的否決權來影響下議院自由否決權因此,下議院惡化成一個混亂的狀態。在地方貴族的影響下,眾議院成員頻繁使用否決權,使權力無法集中。如果正在審議的法案威脅到某個外國捐助者的利益,其他成員將代表一個外國捐助者結束一次議會會議。英聯邦由于議會不再獨立運作。國王斯坦尼斯拉夫二世奧古斯特·波尼亞托夫斯基于1764年推行了憲法改革,包括限制自由否決權,但這一行動只導致了內戰和1767年俄羅斯的軍事干預。緊接著,1772年波蘭第一次分治,其中英聯邦約30%的領土被俄羅斯、奧地利和普魯士奪去,領土的喪失最終促使眾議院通過了1791年5月3日的憲法,許多歷史學家認為自由否決權是1795年英聯邦最終解體的一個主要因素。其他人認為1764年有效禁止否決權是現代憲法被接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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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9-2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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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