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報告中的不準確之處應引起爭議以書面形式向報告局提出。解決與信貸機構的糾紛涉及一個相當簡單的程序。解決與信貸機構的糾紛的適當和最有效的方式,無論信息是否與信用卡糾紛或其他錯誤有關,是以書面形式通知信用機構。你可以通過寫一封信用爭議信來與信用機構進行債務爭議,通知他們錯誤并清楚地解釋你認為是這樣的原因。這封信不僅應該發送給信用機構,還應該發送給信息提供者,如果爭議涉及信用卡,那么誰可能是信用卡公司,這樣就不會再次報告不正確的信息。
信用爭議信函應采用傳統的商業信函格式,并由專人簽字。概述您與信用社糾紛的信函應提供您的姓名和地址除了你對錯誤的陳述和解釋之外,你還應該包括任何相關的文件,如進一步支持你立場的聲明和支票您可能還需要附上一份信用報告的副本,并突出顯示不準確的信息。填寫完整的信函可通過掛號信發送至信用機構,并要求提供回執。您與信用機構之間的爭議自收到爭議信函之時起,一直受該機構的控制,直至爭議解決通常在30天內,你會收到信用調查機構提供的錯誤信息,調查此事,并將調查結果通知信用機構。如果信息提供者發現其發布的信息不準確,則必須向所有信貸機構報告錯誤。一旦所有調查都已處理完畢,信貸機構將向您發送一封信,信中會隨附其決定的最新副本信用報告,如果有問題的信息被確定是錯誤的,以及信息提供者的聯系信息。如果信用爭議被發現是有效的,信用機構將根據您的要求在過去6個月內通知所有要求并有權訪問您的信用報告的人。他們也可以發送向過去兩年內要求提供信用報告的雇主免費提供更新后的信用報告副本。與信用機構的糾紛可能不會總是以令人滿意的結果結束。如果信用機構不同意你的調查結果,您可以選擇向代理機構提交一份100字的關于爭議的聲明。該聲明將添加到您的文件和信用報告中。信用機構還可以收費將您的聲明發送給最近查看過您的信用報告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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