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601表格是一份11頁的文件,正式標題為"申請放棄不可入境理由"。許多個人只需將該表格稱為I-601豁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使用該文件,允許被視為不可入境美國的個人申請豁免,該豁免將要么允許他們入境,要么允許他...
I-601表格是一份11頁的文件,正式標題為"申請放棄不可入境理由"。許多個人只需將該表格稱為I-601豁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使用該文件,允許被視為不可入境美國的個人申請豁免,該豁免將要么允許他們入境,要么允許他們在國內調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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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公文包的商人有許多理由可以認為一個人不能入境美國,例如患有某些傳染病或被判犯罪。這樣的人通常會在規定的時間內留在美國境外。I-601豁免基本上是要求重新考慮該決定,理由是受影響的個人有合法居住在美國的家庭成員,如果該人不被接納,他們將經歷不必要的困難。政府要求申請方證明這些說法。在評估案件時,移民局考慮了兩種情況。他們試圖確定,如果作為美國公民的家庭成員與不允許入境的個人一起離開美國,是否會存在極端困難。他們還將考慮是否繼續認為某個人不可入境,這通常會迫使他留在國外,這將造成不必要的困難。訪問11頁的I-601豁免書的最方便方法之一是直接從美國移民局網站下載。填寫指南也可查閱。在提交申請之前,個人應意識到獲得豁免可以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而且通常也不是免費的。這是一個專業的問題,最好在有經驗的移民律師的協助下處理根據具體情況,提交此表時,一個人可能在美國境內或境外。例如,簽證逾期的人,雖然在美國,如果他想調整自己的身份,使他的存在成為合法的,他需要這份表格。個人的所在地將決定I-601豁免的去向。美國移民局提供了一份圖表,概述了在美國的人的適當位置。那些在外的人應該在他們所在的美國大使館提交I-601豁免試圖獲得簽證。有可能有多種理由認為某個人不可入境。I-601豁免允許此人在一次申請中解決所有問題。但是,美國移民局警告說,如果獲得豁免,只適用于表格上所列的理由。如一個人沒有包括所有不可接納的理由,那些被排除在外的理由將繼續阻礙他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