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造成傷害,立即前往醫療機構。
職工按規定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但應當前往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先墊付。
如果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待病情穩定后轉入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馬上申請認定工傷。
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60日內出具工傷認定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
立即申請鑒定勞動能力。
工傷認定完畢后,經治療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審核發放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應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殘疾的,應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根據傷殘程度不同,工傷職工享有的標準和獲得的補償數額不同。造成死亡的,應享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鑒定費、交通費、營養費,根據具體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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