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
使用未注冊商標要注意的問題:
《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使用未注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或者處以罰款。這就規定了使用未注冊商標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冒充注冊商標。二是使用未注冊商標不得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三是使用未注冊商標不得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在通知后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 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延長,但是要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功能和作用不同
商號是用來區分不同的企業,而商標是用來區分不同商品的。一般而言,一個公司或者企業只能有一個商號,而對于商標而言則可以根據不同的商品來注冊商標,在一定情況下商號有些時候還能作為商標使用,而商標則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
表現形式不同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文件的規定,商號一般只能用漢字組成,但是我國《商標法》卻規定,對于商標而言是可以采用數字、圖形、拼音、顏色和英文字母等來組合運用。這也可以看出兩者在表現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異。
使用的范圍和效力也不同
中國對于商標權的規定是商標是一旦商標被注冊。就在全國范圍內都是有效的,而且對于商標權的使用年限也規定在有效期十年,在過期后可以進行續展;而商號權則是有一定的區域限制,首先要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后在一定的區域內使用。但是對于商號的使用期限這沒有限制,即只要一經通過就可終身使用。
關于時限問題。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真正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注冊的,可以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商標法》規定了五年的申請時限,既有利于真正權利人發現商標搶注行為、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也是督促當事人及時尋求法律的幫助,防止有關的商標法律關系長期處于不穩定的狀態之中。
根據《商標法》第41條的規定,真正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注冊的,可以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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