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協議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制定的一系列協議,以瑞士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命名。巴塞爾協議的行政部門就設在那里,同時也是其例會地點。巴塞爾協議為銀行業法律法規提供建議鼓勵金融機構管理資本和處理損失的能...
巴塞爾協議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制定的一系列協議,以瑞士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命名。巴塞爾協議的行政部門就設在那里,同時也是其例會地點。巴塞爾協議為銀行業法律法規提供建議鼓勵金融機構管理資本和處理損失的能力。

巴塞爾協議以瑞士的一個城市命名BCBS是由比利時、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荷蘭、瑞典、英國和美國組成的十國集團的中央銀行行長于1974年成立的。這些國家構成20國集團主要經濟體的一半來自南非、印度和中國等大型集團的其他國家也加入了BCBS。G-20以外的國家,如新加坡和香港,也是成員國。

巴塞爾協議為銀行業法律法規提供了建議。這是對科隆的清算,總部位于德國的赫施塔特銀行(Bank Herstatt)由于美元支付交易的滯后,導致了BCBS的形成,也導致了巴塞爾協議I的起源巴塞爾協議一號于1988年發布,重點關注金融機構的意外損失,例如Herstatt銀行通過制定最低資本要求而遭受的損失。該協議規定了資本充足率風險的五個等級,即0、10、20、50和100%,這些風險衡量了一家銀行在多大程度上會受到金融損失的傷害例如,一家擁有0%風險加權資產的銀行可以被視為擁有一級資本。根據巴塞爾協議I,BCBS建議在國際層面運營的機構的風險權重為8%,2004年首次出版,超越了其前身的信貸風險重點。在最低信貸要求中增加了監管審查和市場紀律,巴塞爾委員會因此確立了所謂的協議的三大支柱,新巴塞爾協議的首要重點是加強和監督國際金融界的標準21世紀末,巴塞爾協議的第三版于2009年發布。巴塞爾協議III修訂了之前的協議,將重點放在加強單個金融機構,以防止大范圍沖擊的發生。這種強化是通過銀行杠桿和流動性等技術來鼓勵的值得注意的是,巴塞爾銀行沒有行使執行巴塞爾協議的權力,但它鼓勵的是基本金融標準的國際趨同,有一些非巴塞爾銀行成員通過其國家法律法規來實施巴塞爾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