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銀行業務是指銀行向在其開戶的公司提供的一組服務。這類銀行業務包括貸款、咨詢和證券化服務。許多公司銀行業務類似于個人銀行業務,但也有一些特定于公司客戶需求的方面,公司銀行家的做法隨著美國放松對銀行投資活...
公司銀行業務是指銀行向在其開戶的公司提供的一組服務。這類銀行業務包括貸款、咨詢和證券化服務。許多公司銀行業務類似于個人銀行業務,但也有一些特定于公司客戶需求的方面,公司銀行家的做法隨著美國放松對銀行投資活動的監管而演變,因此他們可以為公司客戶提供更廣泛的選擇

選擇銀行處理公司賬戶時,it';公司銀行的某些功能與個人客戶可獲得的銀行服務類似,例如,公司銀行向公司提供貸款與個人貸款一樣,銀行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是基于申請人的信譽度。各種評級機構,如穆迪和標準普爾,都會公布對公司信譽的評估;這些評估通常是債券評級,銀行的決定與債券投資者的決定相似,因為如果公司違約,兩者都不會得到償還

公司銀行業務是銀行向在其開戶的公司提供的一組服務的術語。公司銀行還提供其他針對公司的服務客戶。公司銀行家幫助客戶遵守法規,同時盡可能多地保留利潤。例如,他們可以向客戶提供稅務建議。他們還就轉讓定價等做法向客戶提供建議,這是一個設定價格的過程,公司的一個部門向另一個部門收取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優化這樣的流程對公司很重要,但通常公司必須注意管理其邊界的法律-公司銀行家確保滿足要求一些公司銀行家選擇承擔的另一項職能是證券化過程,這意味著他們幫助客戶創造投資產品,以籌集資金。例如,銀行可能會同意承銷客戶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美國的證券化服務是在1999年《格拉姆-里奇-布萊利法案》通過后產生的,它廢除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的一部分。格拉斯-斯蒂格爾限制了銀行參與投資活動的程度該法案的目的是將購買投資產品的銀行業務與生產這些產品的證券化等服務分開,該法案的廢除模糊了投資公司和公司銀行之間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