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計中,在審計中,財務記錄和慣例都是經過仔細審查的。人們可以出于各種各樣的原因進行審計。公司內部使用審計來確保他們的做法是合法的。出于合規性的原因,審計也可以在外部進行,以確定一家公司是否準確地報告了財務信息。如果在審計過程中發現了錯誤,必須予以糾正,蓄意錯誤可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支票簿和支票簿的副本是審計證據的形式。人們可以將審計證據分解為兩大類: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內部審計證據的一個例子可能類似于支票簿登記簿外部證據包括銀行對賬單等。這兩種證據對審計都很重要;理想情況下,證據應該一致,證明一家公司正在遵循程序,其財務行為完全合法
公司的現金收入可以被視為審計證據。證據收集可以包括收集文件、觀察公司內部的實踐,以及對員工進行面談。可以與負責財務記錄的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進行面談。如果公司有欺詐或可疑活動,不直接參與活動的員工可能已經注意到了可能對審計師很重要的違規行為。隨著審計師收集證據,他們將證據記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并確保這些證據被仔細記錄。在審計結束時,所有的證據都將被審查,并且審核員必須能夠用證據來支持他們的結論,準確地說明關注的領域在哪里,以及他們是如何得出他們的意見的。例如,如果一個審計師說一家公司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稅務欺詐,她或他可以指出在審計證據中,人們披露了他們對某些做法違法的認識,并能用財務記錄證明這些行為是由公司人員從事的
審計可用于確定公司是否準確地報告財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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