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是指某人擁有一塊土地的永久所有權。這與租賃房地產形成鮮明對比,即該人完全擁有該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但在規定日期之前只擁有該土地本身的所有權。目前有幾種不同版本的永久保有房地產在運作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一...
不動產是指某人擁有一塊土地的永久所有權。這與租賃房地產形成鮮明對比,即該人完全擁有該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但在規定日期之前只擁有該土地本身的所有權。目前有幾種不同版本的永久保有房地產在運作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一個收費簡易房地產和一個不動產。

個人永久擁有的一塊土地被稱為不動產從技術上講,有些土地是租給"業主"的,而不是直接出售。在許多情況下,這些租約可以追溯到幾十年甚至幾百年前,直到現在的居民去世后很久。租約本身可以買賣,也就是說,在許多情況下,擁有租約與完全擁有土地具有相同的實際效果。如果土地不在租約范圍內,這片土地被稱為不動產。最常見的不動產形式被稱為收費絕對。這意味著土地的所有者不受任何合同限制他完全擁有這塊土地,并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做任何他喜歡的事情,包括把它傳給任何繼承人。還有其他版本的收費簡單房地產,通常是在多年前,由前業主設定條件進行出售例如,土地所有人可能被要求將其用于特定目的,或者被禁止將其用于特定目的。違反此條件意味著土地所有權可以返還給原始賣方或其后代。此類條件也可能對繼承遺產的任何人具有約束力不動產是指被稱為終身佃戶的人對土地擁有合法所有權,但只在他去世之前,他可以出售土地或抵押貸款,但是,當第一個終身承租人去世時,財產的所有權仍歸原所有人所有。例如,如果亞當賣給布賴恩一個不動產,布賴恩又把土地賣給查理,那么當布賴恩去世時,亞當將重新獲得所有權,即使查理還住在這片土地上在某些情況下,不動產可能會受到尾費安排的約束。這意味著,盡管一個人是土地的合法所有者,但她不能將其出售給任何其他人,而是在她死后將其轉讓給她的繼承人。繼承人也要遵守同樣的規則,即土地可以通過家族繼承,雖然有時私生子被排除在外,但幾個世紀前,特別是在貴族階層中,費尾制度在許多地方已經被廢除,包括除美國四個州以外的所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