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是指遺囑中的遺贈因被遺贈物不復存在而無法履行的情形,當遺囑發生時,通常認為繼承人在收到請求時運氣不佳,盡管遺囑執行人可能會嘗試用其他方式來兌現禮物,但這種情況最常見的情況是遺囑人去世時遺囑已過時,因此遺...
遺囑繼承是指遺囑中的遺贈因被遺贈物不復存在而無法履行的情形,當遺囑發生時,通常認為繼承人在收到請求時運氣不佳,盡管遺囑執行人可能會嘗試用其他方式來兌現禮物,但這種情況最常見的情況是遺囑人去世時遺囑已過時,因此遺囑中包含過時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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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在臀部的人就是一個簡單的受贈例子,馬克可能會把一塊手表送給他的女兒瑪麗。但是,如果馬克在死前賣掉了手表,或者手表被偷了,瑪麗就什么也得不到,因為馬克實際上已經不擁有這塊手表了。瑪麗不能要求得到這塊表或它的價值,因為手表在馬克死的時候并不在馬克的手中。財產也可以代位,因為在遺囑人死前,它以某種方式發生了變化。例如,如果有人將一輛汽車轉讓給他人,但在死前將汽車以舊換新,繼承人就不能自動獲得新車。然而,在這種情況下,遺囑執行人可以根據遺囑的意圖決定,轉化后的財產應當轉讓給繼承人。消滅消滅消滅時,該財產因不存在、在遺囑人死亡時不再受立遺囑人控制,或者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不再是遺囑中所描述的對象,而不能再給予繼承人,立遺囑人在死前將財產轉讓給繼承人。繼承人不能繼承財產,因為他或她已經控制了財產。例如,父母可以寫一份遺囑,把自己的家留給孩子如果父母在孩子死前把房子的契約簽給孩子,遺囑中的條款就不再有效了,因為孩子已經收到了財產。人們更新遺囑以確保信息是最新的,這將使遺囑執行人更容易處理遺贈,這將有幫助為了在處理遺產時消除混亂。最好確保家庭成員和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知道遺囑的最新副本在哪里,這樣就不會浪費時間尋找和核實遺囑;有些人為了安全和方便,寧愿把遺囑交給律師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