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避稅策略,反向莫里斯信托允許公司在不征稅的情況下分拆財產、公司部門和其他資產。反向莫里斯信托是莫里斯信托的一種變體。要使像莫里斯信托這樣的免稅分拆運作,必須有一家母公司出售資產,與母公司無關的子公司...
作為一種避稅策略,反向莫里斯信托允許公司在不征稅的情況下分拆財產、公司部門和其他資產。反向莫里斯信托是莫里斯信托的一種變體。要使像莫里斯信托這樣的免稅分拆運作,必須有一家母公司出售資產,與母公司無關的子公司和外部買家;也必須遵守有關此類交易的金融立法。在莫里斯信托公司中,母公司將所有未參與交易的資產交給一家新的上市公司,并允許收購公司與剩余資產合并。相反,莫里斯信托之所以不同,是因為母公司的子公司是利用所交易的資產創建的,并隨后與買方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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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攀爬繩索反向莫里斯信托比莫里斯信托更受青睞,因為它為完成交易提供了一種不那么復雜的方式。這種交易必須然而,在獲得并購監管機構的批準之前,必須按照一定的方式構建并滿足一定的法規。這些政策的存在是為了防止偷稅漏稅,確保母公司的股東不受欺詐。50%的測試是反向莫里斯信托合法性的最大決定因素。在這個測試中母公司的股東必須擁有被合并公司50%以上的股權。當個人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時,她實際上成為公司的一部分所有者,并對所有資產和收益享有所有權,甚至可以發行股票或支付股息,然而,大多數股東無權獲得定期收入,也不能像反向莫里斯信托那樣影響管理層的決策政府監管機構制定了50%的規則,以確保股東對此類資產的債權在合并后得到承認。例如,假設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出售資產的合同,而不是對所得稅,A公司可以包括一個關閉條件,允許它將資產分拆成一個新的公司,稱為C公司。由于股東對這些資產擁有所有權,他們對C公司擁有100%的既得利益。為了確保公平和防止欺詐,當B公司與C公司合并時,A公司的股東需要50%以上的股權在被合并公司中的股份。沒有這樣的規定,就無法阻止A公司的管理層剝離公司最有價值的資產,以股東權益為代價攫取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