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收益稅是指公司選擇保留累積收益而不是以股息形式向投資者支付的額外營業稅。作為對將用于清償未償債務或投資于公司經營的某些方面的收益征收的稅,累計所得稅是在通常的企業所得稅之外計算的。但是,重要的是要記住...
累計收益稅是指公司選擇保留累積收益而不是以股息形式向投資者支付的額外營業稅。作為對將用于清償未償債務或投資于公司經營的某些方面的收益征收的稅,累計所得稅是在通常的企業所得稅之外計算的。但是,重要的是要記住,累積收益的數額可能會影響某一季度應繳所得稅的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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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公文包的商人支付累計收益稅的理由與累計收益報告對股票的預期影響有關公司發行的。應該記住的是,由于投資于公司的累積收益被視為資本收益而不是股息,因此政府不會以稅收的方式獲得如此多的收益。實施和征收累積收益稅是為了增加一點稅收收入的同時,也使得將收益再投資于公司成為一個可行的選擇,在某些情況下,累積收益稅可能足以阻止將資金再投資于某部分業務的行為。一種可能的情況是,投資者向公司施加壓力,要求將大量累積收益再投資于業務的某些方面,以防投資者需要支付股息稅。為此,如果大量累積收益似乎一直被轉移到企業中,而不是以某種形式反復用于分紅,政府有可能介入第二種情況可能與產生少量累積收益有關。對于每個財政期間實現極少量累積收益的公司,底線可能規定公司發放股息,從而消除了本應適用于該期間的額外累計利得稅。累計收益稅的雙重目的是鼓勵公司支付股息,同時盡量減少政府在將累積收益轉移到公司時所遭受的稅收損失。這種稅收的結果是,投資者仍然可以獲得合理的股息,公司偶爾也會有一筆橫財可以投資回公司,而且聯邦政府仍然得到相當數量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