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壞賬買家關注未償信用卡債務。信用卡壞賬買家通常情況下,買家無法收回50%以上的舊信用卡余額,如果買主最終能將欠下的債務總額減記10%的風險,那就要視買主的實際損失程度而定不僅可以收取票面金額,但也包括在還款期內適用的任何罰款或利息。
壞賬買家有時專門收集特定類型的債務。當涉及專注于接管未償商業債務的壞賬買家時,也會采用類似的方法。與未付信用卡債務一樣,發端人以低于債務實際金額的價格向買方出售逾期賬戶,買方又試圖與債務人安排還款條件,經常在過渡期獲得可觀的利潤。壞賬購買者有時專門購買因某種原因而違約的未償貸款這包括目前可能由投資公司持有的拖欠抵押貸款。這些債務可以分塊出售,有時被認定為債務池,并就壞賬的收回協商折扣價格。一旦買方控制了債務,債務收回的過程就開始了,期望這些債務的票面價值能夠被收回,從而使這項努力有利可圖。需要注意的是,壞賬購買者不同于債務催收機構。當涉及到代理機構時,債務的原始所有人仍然保留控制權,并最終獲得托收機構收回的資金,減去代收機構為提供服務而扣留的一部分。相反,壞賬購買者直接購買債務,成為債務的新所有者。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不再有機會與發端人合作,必須直接與壞賬買方合作,以結清拖欠賬款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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