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原則促進可持續性,包括環境和社會可持續性,包括與開發項目相關的多個主題。共有十個不同的原則,包括需要獨立審查、充分評估項目影響、建立申訴機制等主題。赤道原則涉及環境可持續性、污染,社會問題、土著自治,以及類似的問題。該框架建立了一個評估潛在項目和資金來源的系統,以促進最符合道德的方法,同時仍允許公司盈利。這些指導方針是在2003年制定的,得到了世界各地主要金融機構和其他組織的投入。與其他公司一樣責任措施雖然是可選的,但為了保持競爭力,公司可能會被迫采用這些措施。如果一家公司沒有表現出對赤道原則的承諾,那么在尋求投標和從事其他活動時,可能會忽略這些原則。雖然這些原則特別涉及項目融資,但它們也可以適用于其他財務活動。基本框架可作為制定公司責任聲明和制定道德投資計劃的方法的有用指南赤道原則和其他金融業道德準則方面的專家可以向機構提供咨詢服務,這些原則也會在貿易出版物和研討會上討論,以便為公司提供更多關于如何將其應用到工作中的信息。與其他自愿措施一樣,赤道原則只有在公司做出決定時才有用。一個公司可以聲稱遵守這些原則,而不是積極遵守這些原則,只有在投訴和調查公司的情況下,才會發現這一問題。同樣,公司可以更嚴格地遵守原則,而不是遵守原則的精神,導致道德標準可疑的項目,在技術上可能遵守赤道原則的條款。關注責任的組織可能會研究和監督公司,如果公司沒有達到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就會要求他們承擔責任。這可以包括提出投訴,鼓勵記者撰寫報道,以及讓公眾意識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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