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債務減免令只有在其他債務解決辦法不可行時才發出。獲得債務減免令需要向管轄法院提出請求。根據現行法律,一些公民可能可以親自提交文件,而在其他領域,請求必須在有權在該法域提供服務的法律顧問的協助下提出,請求通常要求提交有助于法院了解債務人當前財務狀況的輔助資料和文件,包括能夠核實所提供信息的聯系信息。根據圍繞請求的調查結果,法院可以命令免除部分債務,以幫助減輕部分未償債務,或命令撤銷請求中確定的所有債務。
債務減免令是一種法律授權,用于向債務人提供全部或部分債務減免。一般而言,只有在其他債務解決方案不可行時才發出債務減免令例如,永久性殘疾、不能工作謀生、沒有實際資產的人可以獲得這種救濟,一個可以想象得到利用債務合并甚至破產等方法的人,被授予債務減免令的可能性要小得多。與任何管理債務的手段一樣,債務減免令并不是每個人的理想解決方案。取決于命令編寫地轄區的現行法律,最終結果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評級產生不利影響。此外,在第一項債務減免令發出后的若干年內,通常不可能獲得第二項債務減免令。法院通常會鼓勵債務人在試圖從債權人那里獲得這類保護之前,盡可能多地清償債務,以債務減免令為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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